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1589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1-16 14:35
字号: 〖大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住建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住建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九江市和庐山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和城乡建设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城乡建设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业务工作。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的供应体系。指导、考核、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住宅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住房建设规划编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房地产市场交易的责任。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和动态监测分析机制,拟定房地产年度开发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活动。负责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参与制定城区城镇国有土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交易行为。

(五)承担全市房屋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市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中心城区城市房屋征收安置标准。负责指导全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资金交存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监督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信息咨询、价格评估等的监督管理。

(六)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有关行为,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城市设计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监督指导工程方案设计符合城市设计要求。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全市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和规范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指导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制定建筑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管理全市建设技术市场。

(十一)管理全市供水、燃气等公用事业,指导水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城市综合开发,组织协调历史文化古城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庐山市住建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内设股室6个(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乡镇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政务服务股))。

编制人数小计4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7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4人,行政在职人数18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6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1人,遗属人数5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住建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住建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庐山市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085.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5.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085.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5.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原因:项目增加,预算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庐山市住建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085.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5.5万元;(增加原因:项目增加,预算资金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4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5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0240.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99.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41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万元,资本性支出9516.0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0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08.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60.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8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6万元;资本性支出9518.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4.4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庐山市住建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085.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5.5万元;(增加原因: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0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08.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60.3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4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5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0240.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99.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万元,资本性支出9516.0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庐山市住建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76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项目支出4767万元,较上年增加4767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476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新增政府性基本支出三港水治理项目、佳兰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东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款等。)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01.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82万元,增长3.6%。(增加原因:物价上涨,相应运行费用增加;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社保增加,相关支出相应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9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13.8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6.69万元、维修费11万元、租赁费1万元、公务接待3.14万元、劳务费134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福利费29.16、其他交通费1.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8.04万元、生活补助5.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九)庐山市住建局项目情况说明

1、住建局-2020年及以前工程项目

1)项目概述:为提升庐山市城市功能于品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灯光亮化工程、道路维修工程、污水管网修复工程。

2)立项依据:庐府办抄字【2023】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完成灯光亮化工程、道路维修工程、污水管网修复工程。

5)实施周期:计划时间内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1344万元

2、住建局-2021年工程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鄱阳湖西大道护坡、匡庐路道路和立面改造提升、文昌路级玉帘路改造提升、庐山市城区主次干道窨井盖改造加固工程。

2)立项依据:庐府办抄字【2023】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完成鄱阳湖西大道护坡、匡庐路道路和立面改造提升、文昌路级玉帘路改造提升、庐山市城区主次干道窨井盖改造加固工程。

5)实施周期:计划时间内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369万元

3、2022年工程项目及佳兰苑改造

1)项目概述:完成道路工程、修复工程、道路更新改造及佳兰苑改造。

2)立项依据:庐府办抄字【2023】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完成道路工程、修复工程、道路更新改造及佳兰苑改造。

5)实施周期:计划时间内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528万元

4、住建局-庐山市三港水治理项目资金

1)项目概述:提升庐山市城市品质,改善庐山市环境,完成三港水治理。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2】45号、庐府办抄字【2023】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提升庐山市城市品质,改善庐山市环境,完成三港水治理。

5)实施周期:计划时间内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

5、住建局-城东三期保障房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对庐山市城东三期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棚户区进行征收改造。

2)立项依据:庐府办抄字【2023】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完成对庐山市城东三期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棚户区进行征收改造。

5)实施周期:计划时间内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1526万元

6、庐山市工程项目设计监理地勘等技术服务费

1)项目概述:庐山市道路改造工程、立面改造工程、电力工程、管网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维修工程等项目规划设计、监理、地勘等技术服务费。

2)立项依据:无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完成庐山市道路改造工程、立面改造工程、电力工程、管网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维修工程等项目规划设计、监理、地勘等技术服务费。

5)实施周期:计划时间内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649.01万元

7、住建局-庐山市环山公路路域及三港水治理项目

1)项目概述:提升庐山市城市品质,改善庐山市环境,完成环山公路(城区段)更新改造及三港水治理,两侧建筑改造、景观店招、景观节点提升、路侧绿化提升、夜景亮化、机非停车位设置、环卫设施、管线下地、景观场地、人行道铺装等。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2】3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提升庐山市城市品质,改善庐山市环境,完成环山公路(城区段)更新改造及三港水治理,两侧建筑改造、景观店招、景观节点提升、路侧绿化提升、夜景亮化、机非停车位设置、环卫设施、管线下地、景观场地、人行道铺装等。

5)实施周期:计划时间内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4000万元

8、保障房项目第三方费用

1)项目概述:为开展保障房工程项目提供前期的规划设计勘察等技术服务支持。

2)立项依据:无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为开展保障房工程项目提供前期的规划设计勘察等技术服务支持。

5)实施周期:计划时间内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86万元

9、住建局-罚没收入

1)项目概述: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保障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2)立项依据:无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保障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5)实施周期:计划时间内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210万元

10、住建局-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

1)项目概述: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立项依据:无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5)实施周期:计划时间内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528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中庐山市住建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1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3.14万元,比上年减9.86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接待用餐尽量安排在单位食堂用餐。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六)公务医疗补助支出: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住建局】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xlsx

庐山市住建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住建局】庐山市市直部门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庐山市住建局特定项目、其他运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ar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