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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规划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市建设规划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管理。
(二)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建筑职能化工作;管理全市建设规划技术市场;管理全市建设规划系统职工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各规划成果进行审核、报批;参与重点项目的选址工作和全市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工作;指导管理城市勘察和测量工作。
(四)负责管理城市规划的实施,对市城及各风景区各项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市政管线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区内建设监督管理。
(五)依法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市区域内乡镇集镇、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六)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管理建筑工程建设市场准入、工程设计、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量与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组织协调建筑行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全市城乡建筑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及其建筑节能规划设计实施、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
(八)管理市城供水、排水、道路、燃气、市政设施工作;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指导城市综合开发、负责城市市政资源经营管理。
(九)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市城综合治理。
(十)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内设股室5个(办公室、城乡建设股、招标投标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燃气管理办公室)。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78人,其中在职人员48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 30人;年末其他人员 0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1050.20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117.5602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 1267.48 万元,增长32.92%;本年收入合计5932.607万元,较2020年减少13105.913万元,下降68.8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896.541万元,占99.39%;事业收入0 万元,占0%;经营收入0 万元,占0%;其他收入36.1万元,占0.6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1050.2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046.32万元,较2020年减少6241.46万元,下降36.10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3.87 万元,较2020年减少5596.96万元,下降99.93%,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8458.05万元,占76.56%;项目支出 2588.27万元,占23.4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4.65万元,决算数为1085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31 %。其中: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努力控制年度支出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29万元,决算数为11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7%,主要原因是:努力控制年度支出预算。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92万元,决算数为2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3%,主要原因是:努力控制年度支出预算。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5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从节能环保支出科目下指标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0.46万元,决算数为297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3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从城乡社区科目下指标。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略),主要原因是:债券资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2.97万元,决算数为66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75.31%,主要原因:保障性住房资金在住房保障支出科目下指标
(八)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主要原因:项目从其他支出科目下支标。
(九)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主要原因:疫特别国债资金未做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02.2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72.81万元,较2020年增加147.31万元,增长23.5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及调资补发,导致当年工资性支出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598.06万元,较2020年增加3788.19 万元,增长99.43 %,主要原因是:部分零星项目及维修费用入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89万元,较2020年增加30.45万元,增长67.01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11.28万元,较2020年增加6.28万元,增长125.6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购置办公用品。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92.72%,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9万元,下降46.8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个,累计 人次,主要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92.72%,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9万元,下降46.87%,主要原因是努力控制预算。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努力控制预算。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 批,累计接待10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努力控制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6.4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510.35 万元,增长88.5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4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786.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46%。
组织对“湖滨大道改造、环山路城区段维修、桃源大道维修项目”、“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庐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 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湖滨大道改造、环山路城区段维修、桃源大道维修项目”、“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庐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湖滨大道改造、环山路城区段维修、桃源大道维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1.4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环山公路水毁工程修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1万元,执行数为66.68万元,完成预算的60.0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庐山市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进行改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3: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庐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万元,执行数为4.789万元,完成预算的5.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综合评价结论
此次3个项目自评价,年度预算执行率较低。对照年度总目标,通过对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评价,综合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指标值完成情况,自评平均得分97.7分,评分等级优秀。
4、绩效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一)数量指标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湖滨大道改造、环山路城区段维修、桃源大道维修)项目项目:环山路城区段维修长度年度绩效值标值≥16000平方米,实际完成16000平方米。湖滨大道改造长度年度绩效值标值≥40000平方米,实际完成40000平方米。桃源大道北延维修长度年度绩效值标值≥20000平方米,实际完成2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道路工程、市政管网、人行道铺装、护坡工程、路灯及绿化工程等
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年度指标值≥200户,实际完成200户。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年度指标值≥20户,实际完成20户。筹集公租房套数年度指标值≥0户,实际完成0户。
庐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面积年度指标值180000平方米,实际完成18000平方米,改造户数年度指标值242户,实际完成242户,改造栋数年度指标值9栋,实际完成9栋,改造小区数年度指标值1个,实际完成1个。
产出数量指标共设置3个三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10分,3个项目实际得分10分,数量指标完成率97.7%。
(二)质量指标
3个项目产出的质量3个全部实现了年度指标值。质量指标达标率100%。
(三)时效指标
3个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预期完成时间一致。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均按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产出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时效指标及时性100%。
(四)成本指标
3个项目实际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成本指标控制率86.06%。
(五)效益指标
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湖滨大道改造、环山路城区段维修、桃源大道维修)项目项目项目实施在公共交通水平成效显著。
②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在分配入住率高达60%,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占80%
③庐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在群众居住条件方面成效显著。
效益指标共设3个三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10分,效益指标目标达成率100%。
(六)满意度指标
通过问卷调查、电话了解,企业走访,外界评价等多种形式,受访对象满意度达97%以上。
5、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一)原因分析
项目支出年初没有纳部门预算,导致项目支出数偏差较大。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及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年预算经费,制定阶段性支出计划目标、夯实实施计划。加强支付进度的监控,一旦发现项目预算年度难以完成,及时提出修订绩效目标及指标值的建议,提高预算执行率。财务部门定期向相关领导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和公开制度,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继续在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作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情况。
主要职责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九江市和庐山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全市房屋;指导全市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中心城区城市房屋征收安置标准;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有关行为;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咨询行业管理;监管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规范和指导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指导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工作;管理全市供水、燃气等公用事业,指导水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城市综合开发,组织协调历史文化古城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组织架构、人员:市住建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股室6个(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乡镇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政务服务股))。编制人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81人,其中在职人数54人,包括行政人员24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2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27人。
资产方面 :2021年底32689.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9.5万元,非流动资产31629.81万元。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庐山市住建局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强城市建设,通过一大批市政基础、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设施等重点项目的实施,使城市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强建筑业市场监管,进一步严把建筑工程法定程序关;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认识。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1年,我局实现整体支出1104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8.05 万元,项目支出2588.27万元。圆满完成了庐山市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水毁道路维修等方面工作的整体绩效目标。
(四)当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数据没有错误,绩效目标规范合理,明确了各项工作的量化,覆盖率达到了年度要求。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实际支出数大于预算数,支付进度严格按时间和工程进度执行,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数以内,“三公经费”为1.02万元比预算数下降了72.85%。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2021年庐山市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共8个。同比去年增加了3个。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表现为“三平稳”,即供量平稳、销量平稳、价格平稳。庐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已建成项目25个,建设面积3.382平方公里,建成项目面积占建成区面积12.8平方公里的26.42%,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26%以上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城区夜景亮化工作,完成庐山市中心城区景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启动重要节点亮化实施。加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对已公布的55处历史建筑2处历史文化街区设置了保护标志牌;对公布的55处历史建筑进行了详细测绘并建立档案。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民生安居工程建设。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均对人居住房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更好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住房安全。群众满意度较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年初没有纳部门预算,导致项目支出数偏差较大。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及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执行率,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加强具体项目的过程管控,增强工作主动性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详见附件2.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一)住建局将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编制的依据,提高下年度的预算制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住建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本自评报告,接受社会大众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2、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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