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2-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64759 责任部门: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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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2-08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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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住建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九江市和庐山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和城乡建设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城乡建设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业务工作。

2、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的供应体系。指导、考核、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住宅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3、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住房建设规划编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4、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房地产市场交易的责任。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和动态监测分析机制,拟定房地产年度开发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活动。负责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参与制定城区城镇国有土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交易行为。

5、承担全市房屋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市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中心城区城市房屋征收安置标准。负责指导全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资金交存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监督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信息咨询、价格评估等的监督管理。

6、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有关行为,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7、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城市设计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监督指导工程方案设计符合城市设计要求。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全市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和规范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8、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10、指导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制定建筑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管理全市建设技术市场。

11、管理全市供水、燃气等公用事业,指导水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城市综合开发,组织协调历史文化古城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13、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1年庐山市住建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5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1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小计8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3人,行政在职人数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6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6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庐山市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79.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6.4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3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9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345万,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7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2.36万元。

(增减原因:人员调动及项目结转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庐山市住建局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2179.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6.4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87.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7.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7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8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892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9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64.89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5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7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9.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23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项目支出892万,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36万元。

(增减原因:减少日常开支,新增工程项目)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庐山市住建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179.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6.4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9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9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7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87.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7.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7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8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3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892万元。

(增减原因:费用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庐山市住建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1年庐山市住建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34.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36.74万元,下降41.43%。

(增减原因:贯彻和实行国家政策,压缩经费开支)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20.7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14万元、劳务费40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60万元、福利费40万元、其他交通费15.6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21万元、生活补助5.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套。

(九)庐山市住建局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湖滨大道改造、环山路城区段维修、桃源大道维修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水毁工程维修,方便群众出行。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0】209号、庐发改审批字【2020】210号、庐发改审批字【2020】21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对湖滨大道、环山路城区段、桃源大道进行道路工程、市政管网、人行道铺装、护坡工程、路灯、绿化工程等。

5)实施周期:年度内

6)年度预算安排:7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1、数量指标:湖滨大道改造面积为40000㎡、环山路城区段维修改造面积为16000㎡、桃源大道维修改造面积为20000㎡;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市政管网、人行道铺装、护坡工程、路灯、绿化工程等。

2、质量指标:投入使用率为100%。

3、时效指标:年度内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4、成本指标:湖滨大道改造、环山路城区段维修改造、桃源大道维修改造投资700万元。

5、社会效益指标:公共交通水平有效提升。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100%。

2.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1)项目概述:为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立项依据:赣财综指【2020】9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对庐山市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进行改造。

5)实施周期:年度内

6)年度预算安排:11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1、数量指标:棚户区改造大于等于200户、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大于等于20户。

2、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

3、时效指标:开工目标完成率为100%、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为100%。

4、社会效益指标:分配入住率大于等于60%、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大于等于80%。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城镇住房保障家庭满意度大于等于80%、棚户区改造被拆迁居民满意度大于等于80%。

3.庐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1)项目概述:为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立项依据:赣财综指【2020】9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对庐山市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5)实施周期:年度内

6)年度预算安排:8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1、数量指标:改造面积大于等于18000㎡、改造户数大于等于242户、改造楼栋数大于等于9栋、改造小区数大于等于1个。

2、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

3、时效指标:开工目标完成率为100%。

4、社会效益指标:群众居住条件是有效改善。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大于等于80%。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庐山市住建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预算支出。

公务接待14万元,比上年减1.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限制“三公”支出,接待用餐尽量安排在单位食堂用餐。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二)廉租住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三)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庐山市住建局202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xlsx

庐山市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庐山市住建局绩效目标-庐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xlsx

庐山市住建局绩效目标-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xlsx

庐山市住建局绩效目标 -湖滨大道改造、环山路城区段维修、桃源大道维修项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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