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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庐山市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整治、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创新监管方式,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力以赴防风险、遏事故、保平安,确保2022年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铸牢安全发展理念,全力落实工作目标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在建工地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加深理解运用。一是持续推动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一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协调新闻媒体平台进行刊播报道,并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引导全社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讨论活动,聚焦“为何防”“防什么”“怎么防”“谁来防”等四大问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风险不管控就是隐患、隐患不治理就是事故”的强烈意识。
2.完成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及党的二十大召开的重要一年,树立更加鲜明的目标导向,按照“进位赶超、对标一流”的要求,巩固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打非治违”、“秋冬大检查”各项工作成效,坚决完成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各项任务。坚决根绝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死亡人数降幅达到16%以上,力争达到30%以上。
二、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1.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的意见》(九安发[2021]25号)精神,明确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二是督促协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资质资格、部门协同、警示教育、通报约谈等措施,压实行业监管职责。
2.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督促指导企业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结合“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实践活动,严格落实岗位风险告知和安全作业确认制,抓好班组长、安全员等关键岗位责任落实。三是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安全教育等进行量化管理,对企业风险进行等级分类,实施差别化监管。
3.落实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是按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的通知》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对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二是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办公室对事故多发及查处工作薄弱地区政府实施约谈,并挂牌督办,对落实不到位的将报市政府及纪检部门。
4.持续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和“百差工地”认定活动。一是各在建工地要建立典型案例曝光机制,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痼疾。二是持续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差工地”活动,定期公布“百差工地”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狠抓关键重点整治,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1.开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一是各在建工地要认真梳理建筑施工领域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制定细化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完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巩固提升”方案,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成效评估,各在建工地的治理情况开展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加强调度、加大通报力度。
2.持续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预防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重点规范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制度。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危大工程监管,重点加大深基坑、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钢结构及网架安装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和暗挖工程等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开展防高坠、防坍塌、防物体打击专项行动。一是针对建筑施工领域高坠、坍塌、物体打击事故特点,研究强化施工安全监管举措,各在建项目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排查。
4.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和明查暗访。一是持续开展违法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检查,严厉查处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审批手续。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发包分包、句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党的二十大、省运会等重大活动和中秋、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及季节性、阶段性、区域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明查暗访重点,切实推动各地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1.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房屋建筑领域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交流活动,以示范样板为抓手,以点带面,大力推进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研究制定《九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切实提高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
2.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智慧工地”系统建设,各行业领域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一是完善九江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实现平台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科学精准监管。二是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完善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四是将建筑工地视频信息全部接入市级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平台,建立市平台全天候、全方位、无死角、无障碍的视频巡查和信息推送机制。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一是大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安全生产月”活动,定期邀请行业内专家开展质量安全手册、行业标准、安全防控等内容的培训教育。二是充分利用事故警示教育和新闻媒体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
4.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注重动态修订和完善,加强人员培训和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全面提高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应急处置能力。
5.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在建工地要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四早”“快严准”要求,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做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坚持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不放松。
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防范能力
1.全面分析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一是各在建工地对近三年来建筑施工领域所有事故案例分析原因,制成案例汇编,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二是倒查典型事故案例,查清楚一批责任,关停一批企业,处理一批主体对象,铁心严管,铁肩担责,铁手整治,做到“主体、主查、主责”。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能力提升行动。聚力提升全市建筑施工领域部门人员、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进而提升事故防范能力。认真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加强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依法依规提升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装备水平,依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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