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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环保局,八里湖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庐山西海生态环境建设局,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2022年2月28日
2022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意见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
今年我市住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扣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要求,以“强产兴城”战略为指引,着力在“增信心、防风险、稳增长、促改革、强队伍”上下功夫,按照“一个目标、五大行动”(即以对标国际国内一流城市,建设精致精美、宜居宜业的魅力九江为目标,实施“城乡治理、住有所居、产业发展、环境优化、党建聚力”五大行动)的工作思路,奋力开创我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再创九江辉煌,再现九派荣光”作出住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今年我市住建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成功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启动申报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力争成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住建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力争2022年国评建筑许可晋升优良档次,用水用气指标晋升优秀档次;房地产、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力争实现我市建筑企业特级资质零的突破;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镇建设、住房保障等工作在全省走前列、创一流。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增信心、补短板,描绘“城乡治理”新画卷。
以“城市更新行动”和“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为抓手,以“项目大会战”为依托,统筹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和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不断修复生态底色、还原街巷本色、擦亮城乡主色,补短板、治未病,增强发展信心。
(一)精准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成功获批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全面启动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对标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要求,完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将城市功能、城市危房、生态水质等纳入体检重点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推进机制,合理制定诊疗方案,加快城市高质量发展。启动《九江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十年行动计划,制定九江市城镇社区配套设施设置指南。打造一批完整居住社区更新试点项目,积极探索城市更新的新方法、新机制、新模式。
(二)深化推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开展第二轮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八大行动”,加快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同步配套新建居住社区各类设施,推进适老化、适幼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加快绿色、宜居社区建设,实现社区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加快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建设,确保通过全国黑臭水体示范城市考核验收。推进城市易涝积水点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力争成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住建领域创建工作,助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双提升”。
(三)全力推进“项目大会战”。要以项目“王炸”开路,对照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499个全市城建领域大会战项目,统筹推进第十六届省运会筹办项目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项目,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健全城建领域项目推进机制,加强项目协调调度,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推动项目审批提速增效,打造一批精品项目、优质工程。
(四)深入推进美丽乡镇建设。实施乡镇环境整治和污水治理等九大专项攻坚行动,坚持点线面结合、市县乡联动,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编制乡村社区配套设施设置指南,全面开展以“一深化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基础类、提升类和示范类美丽乡镇建设,重点分批次高标准打造一批示范类美丽乡镇,实现“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创特色”的目标。加大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进一步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开展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村庄试点工作,有效提升乡村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五)加快推进名城保护工作。加快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步伐,力争早日获批。继续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历史地段普查及认定工作。指导老地委大院、动力机厂、大中路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保护物质载体和空间环境要素,讲好九江故事。指导推动修水县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指导修水县申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探索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新模式。
二、防风险、保民生,完善“住有所居”新路径。
毫不动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强预期引导,从供需两侧双向发力,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符合九江实际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真正实现“住有所居”。
(六)持续保持市场健康稳定。完善并稳妥实施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在加强预期引导,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政策措施“工具箱”,切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供应、投资、销售、价格、预期和舆情稳定,坚决防止市场运行大起大落。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出台支持群众改善住房需求政策,努力实现从“有房住”向“住得好”转变。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持续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交易、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市场行为的监管和整治,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七)持续防范化解涉稳风险。坚持属地负责、归口处理、预防为主、依法调处、综合治理,落实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紧盯问题楼盘处置和逾期交付风险。健全房地产业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引导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化解矛盾。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首要目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监管方式,防范楼盘烂尾。
(八)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稳妥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全市计划新建公租房1401套,发放租赁补贴2515户,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08套,进一步缓解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继续加大《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宣贯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机制,完善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转租转借等行为的惩治,提升公租房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快公租房管理由“人防”向“技防”转变。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服务和信息发布。落实“东拓、西连、南融、北连”战略,积极融圈入群,持续开展跨地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机制,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扩大政策保障覆盖面,资金运用率控制在85%左右,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01%左右,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
(九)持续推进城镇旧改棚改。严把改造范围和标准,加快旧改、棚改项目落地建设,确保全年72个、33694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6647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面开工,上年度改造任务全面完工。对提升类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行智能安防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持续抓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一步优化报批流程,加大加梯政策支持力度,破解安装难题,提升安全质量,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效破解“上下楼难”。深入开展安置住房逾期交付问题专项整治,减存量、防增量,让被征收群众早日安居。
(十)持续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规范城市供水供气管理,全面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启动修编《九江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实施老旧燃气管道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完善在线管理机制,强化高风险作业管控,夯实站线运行安全,聚焦用户端安全管理,保障城镇用水用气安全。推进城市抗震防灾减灾,扎实开展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工作,建立完善危险房屋管理台账,研究出台城市C、D类危房处置及人员安置办法,逐步消除城市危险房屋重大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九江市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管理办法》,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制定《九江市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等配套性政策,引导物业服务市场合理有序发展。完善物业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按市区、街道、社区三级网格管理模式,搭建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平台,实施多部门年度联合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与信用管理结合。加大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物业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制定出台《九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积极探索物业维修资金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等工作,发挥物业维修资金最大效益。
(十二)持续保障农村房屋安全。扎实推进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切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抓好抓好房屋质量安全监管,有效保障农村群众住房安全。
三、稳增长、调结构,实现“产业发展”新跨越。
坚持“守底线、提品质、强秩序、促转型”的原则,推动房地产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十三)着力推动产业培育培优。持续推进房地产建筑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推动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战略合作,真正实现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促进我市支持房地产建筑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加大对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信贷融资、项目拓展、业绩培育及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项目招商力度,探索应用场景招商新模式,进一步推动我市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业转型,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积极培育建筑业重点企业,不断培优企业资质等级,力争实现我市特级资质零的突破,增加一级资质企业2-3家,二级资质企业5-10家。建立建筑业重点企业名录,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部门工作联动机制,推进建筑业平稳有序发展。
(十四)大力转变建筑建造方式。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全面落实《九江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不断提升城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比,确保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竣工占比分别达10%、5%以上。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确保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3%,装配率不低于33%。加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扶持力度,争取2022-2023年成功申报3家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十五)全力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工程质量评价和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分级管控治理制度,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持续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百差工地”认定,力争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各下降30%,创省级标准化工地10个、市级30个。全面推进“智慧工地”系统建设,建立全天候、全方位、无死角的视频巡查和信息推送平台。继续深入推动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改革,出台《九江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积极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加快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模式。积极推行不见面开标和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强化工程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推行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中运用。进一步完善城建档案验收制度,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利用率。
四、促改革、优服务,凸显“环境优化”新转变。
大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一号改革工程”,全面优化服务举措,大胆改革创新,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在住建领域持续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
(十六)打造便捷高效政务环境。继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联合图审”,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确保中型及以下项目从正式受理到出具审查意见书7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型项目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意见审查时间5个工作日内完成。继续探索按照项目类型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优化审查内容。扎实推进和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推广工程项目过程结算。研究探索小型低风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新方式。加快 “智慧住建”项目建设进度,主动对接“赣服通”5.0版,全面推行住建业务“简化办、就近办、网上办、掌中办、自动办”等“五办”改革,推动更多业务线上运行、信息共享,更多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十七)打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治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城乡建设与管理、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从源头上提升维护市场秩序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完善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管理机制,不断规范招投标活动。建立典型案例曝光机制,促进房地产建筑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五、强队伍、促融合,展现“党建聚力”新风貌。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迎接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坚持党建引领,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强化队伍建设,从严管党治党,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障。
(十八)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好迎接党的二十大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基层党组织生活质量。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探索创新住建特色党建模式。
(十九)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继续深入推进“五型机关”建设,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树立住建队伍良好形象。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和住建行业法律法规条例等在全系统的贯彻实施,推动干部职工严格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平台。结合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整合优化职能,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和中层干部队伍,激发队伍活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促进融合发展。
(二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保持“惩”的有力威慑,强化“治”的综合效应,筑牢“防”的思想堤坝,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笼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坚持“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决策机制,注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风险岗位防控,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确保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深入剖析发生在身边的腐败典型案例,持续开展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切实强化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着力打造勤谦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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