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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九江市和庐山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和城乡建设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城乡建设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业务工作。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的供应体系。指导、考核、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住宅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房地产市场交易的责任。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和动态监测分析机制,拟订房地产年度开发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活动。负责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参与制定城区城镇国有土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交易行为。
(五)承担全市房屋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市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中心城区城市房屋征收安置标准。负责指导全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资金交存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监督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信息咨询、价格评估等的监督管理。
(六)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有关行为,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城市设计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监督指导工程方案设计符合城市设计要求。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全市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和规范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指导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制定建筑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管理全市建设技术市场。
(十一)管理全市供水、燃气等公用事业,指导水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城市综合开发,组织协调历史文化古城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年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0个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6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4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23人。实有人数小计10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6人,行政在职人数1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4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在职人数2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2人,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069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31.3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069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31.3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2026年严格压缩项目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069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31.37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2026年严格压缩项目预算。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91.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9.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6.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6万元,资本性支出14.32万元。项目支出2940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90.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2.41万元,资本性支出25027.3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8.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17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8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5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04.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6.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8.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0.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689.18万元;资本性支出25041.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26.1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069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31.37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2026年严格压缩项目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8.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17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8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5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91.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9.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6.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6万元,资本性支出14.32万元。项目支出2940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90.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2.41万元,资本性支出25027.3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6年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9247.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项目支出19247.9万元,较上年减少280784.5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0万元,资本性支出17347.9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348.8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84.26万元,下降19%。下降原因为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27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费5万元、公务接待5万元、劳务费125.76万元、委托业务费51.5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伙食补助费24.96万元、其他交通费13.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9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3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36.9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9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九)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情况说明
1.庐山市城区架空层消防改造工程
1)项目概述:建设城区建筑架空层及防火区消防设施,明确消防系统建设需求、完善无线烟感、简易喷淋系统、火灾视频监控、消火栓及水基灭火器等设备,保障房屋安全。
2)立项依据:关于《庐山市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入库清单(审议稿)》起草说明及市二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庐山市城区架空层消防改造工程。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74.25万元。
2、庐山市桃源大道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
1)项目概述: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启动实施庐山市桃源大道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桃源大道两侧人行道改遣及污水井盖抬高,人行道改道面积9928㎡,检查井加高改造41个。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4〕200号关于同意庐山市桃源大道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庐山市桃源大道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8.29万元。
3.污水处理支出
1)项目概述: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工作,按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实现污泥安全、资源化处置利用,实现污水环保检测率达 100%,污水收集后处理率达到 100%。
2)立项依据:江西省星子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特许权协议、庐山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之补充协议、按照实际处理污泥数量、《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赣建村〔2022〕1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加强污水处理管理工作,按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泥处置服务费、集镇污水处理终端运维,确保污水处理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可排放标准。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633.6万元。
4.庐山市城区主次干道窨井盖改造加固工程
1)项目概述: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启动实施庐山市城区主次干道窨井盖改造加固工程,项目涉及路面工程、破除工程和混凝土工程。
2)立项依据:《关于同意庐山市城区主次干道窨井盖改造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庐发改审批字〔2021〕19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要求对城区主次干道窨井盖改造加固。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6.19万元。
5.庐山市城北片区桃源大道周边强电改造工程
1)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南康古城项目强电外线部分,电改有效改善城市空间环境,充分保障重点项目用电需求。
2)立项依据:《关于同意庐山市城北片区桃源大道周边强电改造工程的立项批复》(庐发改审批字〔2025〕21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解决桃源大道周边强电设施老化、线路杂乱问题,提升供电可靠性,支持南康古城等重点项目用电需求,实施本项目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45万元。
6.庐山市环山路城区段维修工程
1)项目概述: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启动实施庐山市环山路城区段维修工程建设内容含土石方工程、护坡工程、护栏工程、路面修复工程、路基加固工程。其中滑坡长度约350米,修复护栏约350米,修复护坡约13米。
2)立项依据:《关于同意庐山市环山路城区段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庐发改审批字〔2020〕21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项目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履行申报决策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计划合理,明确项目范围、项目内容、进度计划、人员及分工等,按照实际施工进度进行拨付。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0.5万元。
7.庐山市流泗港改造项目
1)项目概述:流泗港用地面积约352.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修复港区河道、清除泥沙堆积、园路铺装、道路工程、公共卫生间、廊桥、二级亲水栈道、沿岸环境整治、休闲座椅、岸坡整治、河道跌水、挡水钢坝、停车场及管网工程。
2)立项依据:《关于同意庐山市三港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庐发改审批字〔2020〕4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与范围,分步推进实施,严控质量,强化风险管控,确保项目按期落地。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759万元。
8.庐山市城市铁塔文化宣传照明改造工程
1)项目概述:该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渊明广场、星湖公园、七夕公园、星湖湾湿地公园、政务服务中心、温泉镇隘口处现状铁塔文化宣传照明改造,安装网格显示屏约410平方米,安装LED投光灯约8台,LED线条灯约1064米,配套管线敷设约19800米,配电箱及控制系统6台、电源防护箱约24个等建设内容。
2)立项依据:《关于同意庐山市城市铁塔文化宣传照明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庐发改审批字〔2024〕359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与范围,分步推进实施,严控质量,强化风险管控,确保项目按期落地。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1.32万元。
9.庐山市城南片区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1)项目概述:建设内容包括路标志标线,路缘石,停车位(含蓝色停车位)部分信号灯和电子监控更换。其中标线约15000平方米,停车位450套左右,新增标志牌约65套。
2)立项依据:关于《庐山市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入库清单(审议稿)》起草说明及市二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纪要。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与范围,分步推进实施,严控质量,强化风险管控,确保项目按期落地。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80万元。
10.支付第三方服务费
1)项目概述:2025年共列入第三方服务32项,涵盖工程项目第三方服务、质量检测、水质检测、规划编制等领域,具体包括项目测绘、可研、设计、造价、图审、监理、检测、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等内容。
2)立项依据:庐山市住建局2025年政府工程项目统计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实际完成进度支付。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71.23万元。
11.庐山市平安路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
1)项目概述:平安路两侧人行道改造(含路缘石)及污水井盖抬高。人行道宽度与现有人行道宽度一致。本次设计人行道铺装均需对现破损人行道面砖铲除后再铺装,人行道改造总面积1704平方米,改造路缘石长度462米,检查井加高41个。
2)立项依据:《关于同意庐山市平安路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庐发改审批字〔2024〕20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与范围,分步推进实施,严控质量,强化风险管控,确保项目按期落地。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4.77万元。
12.庐山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项目概述: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保障基本住房安全。
2)立项依据:1.江西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庐房办字〔2023〕2号关于印发《庐山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流程拨付庐山市农村危房改造补贴。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2.4万元。
13.庐山市购房补贴
1)项目概述:积极促进庐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引导居民合理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建设繁荣发展。
2)立项依据: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庐府办发〔2022〕28号、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庐府办字〔2023〕50号)、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庐山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庐府办发〔2024〕20号)、关于购房补贴延期的请示报告(庐住建发〔2025〕74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流程发放庐山市购房补贴及房票补贴。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900万元。
14.庐山市城东四期棚改安置房项目
1)项目概述: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承载力。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1〕44号关于同意庐山市城东四期棚改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庐发改审批字〔2021〕124号关于同意变更庐山市城东四期棚改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庐山市城东四期棚改安置房项目。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425万元。
15.庐山市上桥李小区及匡庐南路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1)项目概述: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启动实施庐山市上桥李小区及匡庐南路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4〕201号关于同意庐山市上桥李小区及匡庐南路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庐山市上桥李小区及匡庐南路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2.18万元。
16.建筑业协会经费
1)项目概述:加快推进庐山市建筑行业健康发展,保障行业持续发展能力和水平。
2)立项依据:庐山市2026年驻市协会经费统计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流程支付建筑业协会经费。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万元。
17.住建局执法办案
1)项目概述:加强城市建筑安全监督,有效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推动庐山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升人民群众福祉,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立项依据:庐山市2026年执收执罚单位成本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执法工作。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16.49万元。
18.庐山市征收补偿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城郊二组片区房屋征收、邬家片区房屋征收、迎春桥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支出等其他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2)立项依据: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城郊二组片区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邬家片区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要求支付庐山市征收补偿工作。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000万元。
19.庐山市市政排水设施维养工程
1)项目概述:市政排水管网系统化养护、对全市市政雨水、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开展周期性、系统性养护;城区水系常态化巡查管护:对城区河道、明渠、景观水体等水系开展日常巡查与动态清理;智慧水务平台一体化运维:依托智慧水务系统,对排水设施运行状态、城区易涝点、河道水位、污水处理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与智能分析。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庐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 2022-2025 年) 的通知、庐山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一城一策”技术整治方案。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完成庐山市市政排水设施维养工程。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20.庐山市庐环花苑小区光纤到户改造工程
1)项目概述:对庐山市庐环花苑小区内光纤到户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含光缆摸排查、拆除旧杆路、拆除架空光缆、敷设管道光缆、光缆割接等,有效改善区域空间环境。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2〕387号关于同意庐山市庐环花苑小区光纤到户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对庐山市庐环花苑小区内光纤到户改造工程。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22万元。
21.庐山市湖滨大道改造项目
1)项目概述: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启动实施庐山市湖滨大道改造项目。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2〕340号关于同意庐山市湖滨大道改造项目立项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完成庐山市湖滨大道改造项目。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912.13万元。
22.支付零星工程项目
1)项目概述:对2025年所实施的市政应急抢修零星工程,涵盖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整治等多个方面,包括道路修复、管网修复、绿化提升、停车位划设等进行改造,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2)立项依据:庐山市政府工程项目统计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要求拨付零星工程款项。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50万元。
23.庐山市集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管网建设
1)项目概述: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启动实施庐山市集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管网建设。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2〕288号关于同意庐山市集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管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完成庐山市集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管网建设。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5.7万元。
24.庐山市田园路及城东三期周边提升改造工程
1)项目概述: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启动实施庐山市田园路及城东三期周边提升改造工程。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4〕203号关于同意庐山市田园路及城东三期周边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庐山市田园路及城东三期周边提升改造工程。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84万元。
25.庐山市人大沥青路面项目
1)项目概述:加强棚户区改造,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升居民满意度、幸福度。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0〕374号关于同意庐山市人大沥青路面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庐山市人大沥青路面改造项目。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0.27万元。
26.庐山市环山公路沿线主要路口道路改造工程
1)项目概述:对庐山市庐山大道秀峰大道路口、庐山大道上京路口进行改造,车行道改造、人行道改造、公交站台迁移等,大力提升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交通通行。
2)立项依据:庐山市二届人民政府第 74 次常务会议纪要、庐山市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入库清单。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庐山市庐山大道秀峰大道路口、庐山大道上京路口进行改造,车行道改造、人行道改造、公交站台迁移等工程。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27.庐山市老中医院片区棚改安置房项目
1)项目概述:加强棚户区改造,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升居民满意度、幸福度。
2)立项依据:庐山市老中医院片区棚改安置房买卖合同。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庐山市老中医药片区棚改安置房项目。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594.72万元。
28.庐山市神灵湖周边强电下地工程
1)项目概述:本工程主要是对庐山市城区神灵湖大桥北生态园区域内强电架空线路进行电缆下地改造,分为3块区域,1是神灵湖大桥旁西侧北面至桃园大道交界路口约350米同杆双回架空线路,进行电缆下地,其他地方保留不动;2是大垅村#01到09#杆,末端为大垅村公变(400kVA),整村范围内的高低压电力架空线线路全部下地,柱上变压器改为落地式箱变;3是大屋余次支线#13到17#杆,末端为大屋余2#公变(100kVA)范围内的高低压电力架空线线路全部下地,柱上变压器改为落地式箱变。
2)立项依据:庐山市二届人民政府第 74 次常务会议纪要、庐山市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入库清单。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庐山市城区神灵湖周边强电下地工程。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90万元。
29.庐山市城北片区碧桂园小区周边提升改造项目
1)项目概述:庐山市白鹿镇峰德新区迎宾大道与港东路交汇处,主要包含地上商铺,主楼整栋室内防水,部分地下室顶板防水卷材,地下室地面找平层,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形象。
2)立项依据:庐山市二届人民政府第 74 次常务会议纪要、庐山市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入库清单。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对庐山市城北片区碧桂园小区周边提升改造。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70万元。
30.人才发展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对符合文件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发放租房补贴,优化人才发展,强化服务保障。
2)立项依据:庐财行指〔2025〕4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人才发展专项经费预算资金的通知。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通过申报、核实、审批等流程拨付。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31.庐山市文华路至太乙路地块弱电缆线迁改工程
1)项目概述:庐山市文华路至太乙路地块弱电缆线迁改工程有效提升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2)立项依据:庐山市二届人民政府第 74 次常务会议纪要、庐山市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入库清单。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完成庐山市文华路至太乙路地块弱电缆线迁改工程。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5万元。
32.庐山市田园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1)项目概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承载力。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5〕308号关于庐山市田园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庐山市田园小区改造工程。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85.77万元。
33.庐山市一中西侧地块强电迁改工程
1)项目概述:对迎宾大道至第一中学操场、从一中路口至文华路公厕、从碧桂园出口至外国语学校门口开挖并水泥包封等,城市空间利用更加优化,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有效消除。
2)立项依据:庐山市二届人民政府第 74 次常务会议纪要、庐山市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入库清单。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完成迎宾大道至第一中学操场、从一中路口至文华路公厕、从碧桂园出口至外国语学校门口开挖并水泥包封等工作。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40万元。
34.城市更新专项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1)项目概述:完善配套,吸引居民聚集,提升居民幸福感,打造示范点。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5〕91号关于同意庐山市城南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完成庐山市城南片区危旧房改造。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936.58万元。
35.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改造城区小区、背街小巷供水管网,改造城区消防栓,二次供水设施,供水智能化建设工程等,改善庐山市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区居民用水安全。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3〕438号关于同意庐山市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完成庐山市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作。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4361.68元。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5万元,比上年增加2.19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业务量同比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_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6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
2.住建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3.住建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4.住建局2026年项目绩效目标表.rar 5.住建局2026-2028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6.住建局2026年“三公”经费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