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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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2-15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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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概况


  1. 单位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九江市委有关数字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

加强党对数字经济发展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九江市有关数字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电子政务、信息化、智慧城市、数字政府、

大数据发展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引导、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发展和管理,建立完善大数据考核体系,负责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融合和开放等相关工作;协调全市社会经济

各领域大数据开放应用。

()负责全市电子政务、信息化、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体推进工作;组织编制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协调市级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对财政性资金投资的信息化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实施技术评审、项目监督、绩效评估和购买服务等

工作。

()统筹全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电子政务数据、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统筹全市政务信息网络、政务云和政务数据中心等信息化共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负责全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发展的牵头推进工作,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配合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推动大数据方面产学研用结合,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统筹协调全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数据资源、重要跨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等安全管理,推进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化、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大数 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化、大数据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

()承担市信息化建设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有关职责分工:原信息中心承担的“组织、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内设4个股室,包括:包括:综合股、应用推进股、网络管理股、数据资源股。编制人数小计16,其中:在岗人数小计15,停职留薪1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4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4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5.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4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5.5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从2024年开始本单位为财政独立核算单位。

()支出预算情况

2024支出预算总额为445.5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217.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项目支出22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8.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153.5万元,资本性支出4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22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资本性支出46.5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4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5.5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2024年本单位独立核算财务。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7.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项目支出22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8.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153.5万元,资本性支出4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1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24年本单位独立,财务独立核算。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劳务费2.35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3.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0.2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6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 单位无资产。

(九)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1、运转经费

1)项目概述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的经费

2)立项依据

庐编发【202124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4)实施方案

年度单位运转经费为

5)实施周期

1

6)年度预算安排

159.25万元

2、信息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积极有序地推行电子政务,促进信息的便捷交流与共享,制止网络分散重复建设,节省投资经费,保障信息安全保障全市政务外网安全稳定、不出现大面积瘫痪保障核心机房、汇聚机房、备份机房安全生产,不出现重大事故保障全年视频会议不中断、不卡顿。

2)立项依据

九府厅字2013146号】、九府厅发201332】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4)实施方案

负责全市电子政务、信息化、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体推进工作;组织编制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协调市级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对财政性资金投资的信息化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实施技术评审、项目监督、绩效评估和购买服务等

工作。

5)实施周期

1

6)年度预算安排

69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2.0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有过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0.5万元,比上年增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有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 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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