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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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5 16:39
字号: 〖大 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庐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792-2557996

一、总体情况

庐山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聚焦医疗保障事业发展重点任务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提升公开质效为核心,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工作,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的服务作用,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lushan.gov.cn/zwgk/)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领导信息1条,政策文件类信息3,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5条,医疗保险类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保密、政策、文字审核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定期梳理已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或废止失效文件,建立信息归档台账,实现全程可追溯,筑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管理,重点做好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保障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发布流程合规有序。常态化开展平台自查整改,完善网站信息更新与监测核查流程,对照政府网站建设相关标准,定期排查并纠正错敏词等问题,持续提升全市医保系统政府网站的信息质量与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核查信息合法性、内容真实性、数据精准度及表述规范性,切实筑牢监督防线。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压实各股室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公开法定要求落地落实。本年度,全局未出现因政务公开工作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医保政策信息公开形式针对性不足

2、信息公开平台运营效能有待强化,未能形成信息公开的合力,对群众的引导关注和主动使用带动作用有限。

展望2026年,我局将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具体将重点推进以下两项工作:一是深化政民互动,开展多元宣传。充分依托线下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等阵地优势,结合医保参保缴费期、政策调整窗口期等关键节点,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组织业务骨干现场解读政策、解答疑问,让群众便捷获取信息、高效解决诉求,全面提升便民服务质效。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聚焦群众高频关注的医保待遇标准、基金监管、经办流程等领域,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深度;建立公开内容审核与更新长效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权威性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2025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5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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