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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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5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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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沿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二楼;邮编:332800;电话:0792-255799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条例》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深化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做好解读回应和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52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社会保障和医保监管类信息138条,财政类信息5,部门规范性文件3条;开通12345医保咨询热线,一次性解决率100%,工单解决率100%。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通过文字、图表、音视频等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2023年共发布解读相关信息2条,其中网站共发布2篇次(文字解读1篇次、图文解读1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信息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办理环节,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动态调整机制、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在“法定主动公开”版块分类展示九江市医保局、市政府、本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保持动态更新,将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统一集中展示。信息发布填写《庐山市医疗保障局互联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及时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健全网站信息更新、监测检查机制,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要求,定期开展错词错链断链检查,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功能正常、内容准确、链接有效、更新及时。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等落实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做好保密安全等工作,坚决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本年度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分类仍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解读方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2.下年度改进措施:

一是细化分工。进一步细化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开展考评通报。二是创新公开方式。加强内容建设,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政策图解、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增强可读性、生动性和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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