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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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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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5号)要求,由庐山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沿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二楼;邮编:332800;电话:0792-255799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医疗保障领域的热点问题,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拓展公开载体和渠道,增强公开实效,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lushan.gov.cn/zwgk/)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部门规范性文件6条、其他文件类信息4条,财政类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社会保障和医保监管类信息3条,“六稳”“六保”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通道,做到即时提交、即时受理。2022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始终坚持高标准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业务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及时完成公开要求。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建立健全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促进政务公开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三是拓宽发布渠道,广泛政务公开信息以医疗保障工作为切入点,明确了主动公开范围,重点围绕涉及公众利益密切、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务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强化公开意识。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分类,通过各种公开平台,做到日常工作定期公开,阶段工作逐段公开,紧急工作及时公开。二是加大公开力度。以医疗救助、基金监管、医保经办为重点领域,扩大公开信息量和信息面,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三是回应网民关切。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回应市民关切提问,回应市民关切提问14条,极大缓解了网民的焦虑

(五)保障监督情况。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健全了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畅通。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主动接受上级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 年,市医保局信息公开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部分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公开信息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扩大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认真梳理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完整、准确。二是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的协同配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的扎实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2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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