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2-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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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2-1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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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医保局2025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庐山市医保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庐山市医保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医保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医保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庐山市医疗保障局是庐山市委、市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庐山市医保局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庐山市医保局设下列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起草有关政策、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政务服务股)

1、负责医保扶贫、大病救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等工作。负责全市参保登记、信息有关工作。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市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定点评估准入退出、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拟定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险招投标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组织推进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组织协调,组织实施权限内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2、负责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全市医药价格测算和谈判工作,建立全市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拟订信息和统计有关政策文件及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全市医疗保障统计工作。

3、贯彻执行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制定实施我市贯彻意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编制人数小计2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9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小计3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4人,行政在职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9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7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庐山市医保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医保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庐山市医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058.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55.1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058.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55.1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部分项目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庐山市医保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058.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55.18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部分项目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6.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3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9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7.1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资本性支出19.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6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62.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6.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45.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1.16万元;资本性支出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6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庐山市医保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058.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55.18万元;增加(减少)变化原因为部分项目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6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62.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6.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3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9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7.1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资本性支出19.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89.1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1.61万元,增长6.54%。增长变化原因为罚没收入增长。

其中办公费16.36万元,邮电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11.14万元,培训费2万元,劳务费47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2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4.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5万元,大型修缮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1.“罚没收入分配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在实施医保基金监管或督促履行服务协议过程中,对发现因违法违规或违反医保服务协议,且由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医保结算支付的医保基金,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予以追回;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医保服务协议使用的医保基金,尚未完成医保结算支付的,医保经办机构不予结算;对不同违法主体,不同违法行为所处罚的罚款应及时收缴。

2)立项依据:医保局2025年非税预测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医疗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企业上交罚款入医保局非税账户。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19万元

2.“非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分配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确保参保人员待遇得到保障

2)立项依据:医保局2025年非税预测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医疗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政策实施效果较好,为医保局的经费补助。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1)项目概述:确保参保人员待遇得到保障

2)立项依据:赣医保发【2024】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医疗保障局

4)实施方案:稳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巩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继续巩固基本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4049.1万元

4.“城乡医疗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确保参保人员待遇得到保障

2)立项依据:赣医保发【2024】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医疗保障局

4)实施方案:抓好医保综合帮扶政策落实。按规定落实好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工作,确保两类人员参保率不低于99%。统筹发挥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可根据本统筹区实际情况加大倾斜救助力度,稳定巩固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保待遇水平。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396.36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庐山市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3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36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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