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0-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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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0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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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医保局

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庐山市医保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庐山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落实省、市医疗保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负责全市参保单位和个人医,保险基金的征缴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一级预算单位庐山市医疗保障局。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7763.8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7763.87万元,较2021年增加1663.54万元,增长27.27%,主要原因是:2022年民生资金投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763.8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7763.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763.87万元,较2021年增加1663.54万元,增长27.27%,主要原因是:2022年民生资金投入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12.89万元,占5.3%;项目支出7350.98万元,占94.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64.39万元,决算数为776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2%。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11万元,决算数为5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保和就业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00.77万元,决算数为765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民生工程资金投入。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52万元,决算数为3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四)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2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64.39万元,决算数为776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民生工程资金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412.8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77.99万元,较2021年增加43.31万元,增长12.9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89万元,较2021年减少13.62万元,增长74.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商品服务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万元,决算数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17%,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12万元,增长42.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万元,决算数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17%,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12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科目使用错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批,累计接待1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8万元,降低26.6%,主要原因是: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7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35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补助资金”、“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3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居民医疗待遇得到了及时以及足额保障。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51万元,执行数为73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补助资金”、“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35.88万元,执行数为4935.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人员情况

庐山市医疗保障局现有干部职工28名,其中在职人员2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二)工作职能:

1、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能

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方案、办法、规划和标准。

(二)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医疗保障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城乡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标准和政策实施办法,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落实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四)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及其准入谈判规则和医保支付标准。

(五)严格执行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实行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实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指导有关招标采购公共网络平台建设。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有:1、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3、年度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与上年持平;4、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5、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确保贫困人员100%参保,贫困人员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度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得到有效解决,及时足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从而确保健康扶贫政策得到最大的保障。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庐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遵循专用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同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财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庐山市医疗保障局所取得的财政资金全部用于部门整体发展需要,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等等。

为确确保健康扶贫政策得到最大的保障,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整体支出7763.87万元,年度总体目标完成。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数量指标:完成了226664人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证了村卫生系统全覆盖。质量指标:保证了各项任务完成率为100%。时效指标:各项工作任务都在2022年度内完成,资金按实际工作开展进度有序支付。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之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待遇;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路程远,就医负担重的情况;加强了基层医疗机构网络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就医;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推进各项医疗保障事务开展,健全医疗体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了90%及以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要求,由于医疗保障局是新成立的单位,人员变动较大,岗位空缺,单位内控制度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增强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认真编制每年预算,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保障机关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庐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所有的绩效实际完成值均达到目标,部门整体得分100。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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