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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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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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庐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26601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务资讯类信息公开。包括工作动态、重要会议及重要通知通告等信息。

2、决策类信息公开。包括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调查征集及反馈等信息。

3、管理和服务类信息公开。包括履职依据、机构信息、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项目绩效、政府集中采购等信息 。

4、执行和结果类信息公开。包括工作报告、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

5、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包括公开新闻发布预告、新闻发布词,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等信息。

6、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等信息。

7、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6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庐山市应急管理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沿山新区);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8:00(夏令时)9:00—12:00,13:30—17:30(冬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2-2660131;

传真号码:0792-2660131;

邮政编码:332800;

电子邮箱:xzanjian@163.com(电子邮箱只用于提供咨询服务,不接受信息公开申请);

互联网在线申请:点击网页中菜单“依申请公开”,填写网上申请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庐山市应急管理局(电话:0792-2660131;邮政编码:332800;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沿山新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任务效率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要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在许多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还待进步;信息公开队伍建立还需加强;如何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矛盾有待探索。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4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一种标准,不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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