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5-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7578 责任部门: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庐山市实行“三个一律”开展道路 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05 11:13
字号: 〖大 小〗







庐安发〔20236


关于印发《庐山市实行“三个一律”开展道路

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


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局)直各单位,驻市(山)各单位:

现将《庐山市实行“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54



庐山市实行“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省安委会《江西省实行“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安〔20235号)、九江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九府办发〔202211号)、九江市安委会《九江市实行“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九安发〔20235号)要求,市安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在全市实行“三个一律”措施,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年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在隐患排查上下功夫、在问题整治上下功夫、 在督导检查上下功夫、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的总要求,以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重点,实行“三个一律”措施(即:风险运输企业一律落实责任领导,责任捆绑、倒查追究,限期整改到位;风险车辆、驾驶人一律落实责任人,宣传教育到位、及时清理违法;风险路段一律落实责任单位,排查问题到位、限期治理到位,全面开展“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努力实现“高风险驾驶人、车占重点驾驶人、车比例降至15%以内,高风险企业占备案运输企业比例降至6%以内,高风险路段推动完成治理不少于 60%、设置临时性防护措施达到100%”的治理目标,实现“全市 2023 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10%,坚决杜绝较大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行动组织

实行“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在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市道专委具体组织部署实施,成立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市道专委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查琴,市道专委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程峰、庐山公安交管大队大队长郭小平任副组长,道专委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市道专委办公室(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程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四、治理重点

各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滚动排查“人车路企”风险隐患,并根据排查情况,分类确定高、中、低风险等级,每季度梳理汇总,报送至市道专委办公室。

(一)风险驾驶人: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车辆驾驶人(持 AB 类驾驶证),驾驶证被暂扣吊销、酒驾醉驾毒驾、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机动车驾驶人,以及从业资格证逾期、诚信考核不合格的道路运输驾驶员。

(二)风险车辆:逾期未检验未年审未报废、违法违规突出、有责任事故的“两客一危”、重载货车、校车、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

(三)风险运输企业:所属车辆逾期未检验未年审未报废车辆数量多、重点违法违规行为数量多、有责任事故突出,所属驾驶人违法行为突出、事故多发,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诚信考核不合格的运输企业。

(四)风险路段:以国省道、县乡道、城市道路和三类道路为重点,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穿村过镇等事故多发点段和严重交通安全风险路段。高风险等级“人车路企”由省道专委进行督办治理;中风险等级“人车路企”由九江市道专委督办治理。

五、工作措施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要素精准、定期研判、滚动排查、风险预警、动态治理”的工作方法,做到“六必须”(即:每月必须调度、隐患必须清理、整改必须到位、措施必须有力、宣传必须深入、服务必须用心),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问题交办、及时整治、督导检查、落实到位”的闭环治理工作机制。

(一)全要素排查风险隐患

1.定期数据研判画像。结合当地道路交通违法、事故等特点,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模型智能分析系统,对全市“人车路企”风险隐患进行画像,每月分析研判风险运输企业和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每季度分析研判风险驾驶人、风险车辆,形成问题清单推送至各单位,包干到领导,落实到人员。(市道专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温管会落实)

2.动态排查驾驶人风险。滚动排查驾驶人风险,分别通过大数据筛查、事故调查、群众举报等方式,结合从业驾驶人自查自报、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滚动排查酒驾醉驾毒驾、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眩晕症、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以及从业资格证逾期、诚信考核不合格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市公安局、庐山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分工负责,各乡(镇、处)、工业园区、温管会落实)

3.滚动排查道路风险。建立完善“联合排查、会商论证、共同确认”工作机制,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分中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交管大队、庐山公安交管大队等部门开展实地踏勘排查、会商确认风险隐患路段,分级分类明确风险等级,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主体和责任人,及时报送市道专委办公室,录入“道路风险隐患治理系统”。涉及道路风险隐患认定不一致的,市道路交通专业委员会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分中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交管大队、庐山公安交管大队等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实地调研,共同评估安全风险,查准隐患症结,确定隐患等级,研究治理措施。(市道专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庐山公安局配合,各乡(镇、处)、市(局)自然资源保护处、工业园区、温管会落实)

按照“全覆盖,无死角”要求,参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结合伤亡事故复盘倒查情况,滚动排查道路风险,全面掌握已有“存量”,及时补充“增量”。2023年全市排查风险隐患路段全年不少84(其中庐山风景区不少于24)国省县道和乡村道路占总数不低于80%(市道专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庐山公安局配合,各乡(镇、处)、工业园区、温管会落实)

(二)实行“三个一律”推进精准治理

1.精准治理风险企业。对风险运输企业,一律落实责任领导,把企业风险隐患清零责任包干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大队、庐山公安交管大队等部门领导,实行责任捆绑、倒查追究,“一企不漏”联合开展“三上门、一检测”(上门约见约谈、上门宣传教育、上门检查督促,检测酒驾毒驾),确保风险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庐山公安局分工负责)

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958号)和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1635号)部署要求,加快促进部门间企业资质、执法监督等各类监管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建立健全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的信用评价和信用记录,将屡次违法违规的失信道路运输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庐山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各乡(镇、处)、工业园区、温管会落实)

  1. 精准治理风险车辆及驾驶人。对风险车辆及驾驶人,一律落实责任人员,市公安交管大队、庐山公安交管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市教体局要实行专人包车、包人责任制,“一车不落”“一人不缺”开展“三提示、一查缉”(安全提示、违法提示、路况提示,精准查缉),确保宣传教育到位,及时清理违法。(市公安局、庐山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教体局负责,各乡(镇、处)、工业园区、温管会落实)

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对驾驶证被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以及吸食毒品、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人,要综合采取线索移交、注销证件,督促运输企业调整岗位、解聘辞退等措施,动态清理风险隐患驾驶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庐山公安局、市教体局负责,各乡(镇、处)、工业园区、温管会落实)

3.精准治理风险路段。对风险路段,一律落实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路发展分中心、市公安交管大队、庐山公安交管大队等路权部门要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路和城市道路精细化提升行动等为载体,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落实治理资金,“一处不少”地开展治理,确保全部治理到位。对一时不能及时治理的,要秉持“高效实用”原则,通过拉警戒带、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短平快”等方式,100%落实临时防控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庐山公安局负责,各乡(镇、处)、市(局)自然资源保护处、工业园区、温管会落实)

(三)道路风险实施分级督办

1.实行“三级督办”。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其风险程度、整改难度,实施分级、分类梳理汇总,分别形成省、市、县三级督办“一本帐”,及时报告政府,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关于省级督办风险隐患路段,原则上对发生过一次死亡 2 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存在风险隐患的路口路段,或者风险程度高、整改难度大的风险隐患路段,由道专委办公室通过“道路风险隐患治理系统”上传《排查报告》,报经省道专委办公室审核确定后实行省级督办;被确认为省级督办路段的,县级道专委办公室要及时上报《治理方案》,并在治理结束后上报《验收报告》,经九江市道专委办公室核查,报省道专委办公室审核后予以验收销号。提请省级督办风险隐患路段数量,每月不低于当月排查风险隐患路段数量的10%关于市级督办风险隐患路段,原则上对发生过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且存在风险隐患的路口路段,或者风险程度较高、整改难度较大的风险隐患路段,实行市级督办,每月不低于20%。被确认为市级督办路段的,县级道专委办公室要及时上报《治理方案》,并在治理结束后上报《验收报告》,九江市道专委办公室审核后予以验收销号。其他风险隐患实行县级督办。(市道专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庐山公安局分工负责,各乡(镇、处)、市(局)自然资源保护处、工业园区、温管会落实)

2.动态跟踪盯办。加强统筹协调,动态掌握道路风险隐患治理情况,重点开展“三督促、一跟踪”(督促落实治理措施、督促明确治理时限、督促采取临时措施,跟踪治理进展),全力推动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市道专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庐山公安局、各乡(镇、处)、工业园区、温管会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警示提示

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重点曝光一批终身禁驾驾驶人、违法行为突出车辆、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加强主题宣传和预警提示,广泛宣传安全行车乘车常识,集中曝光易肇事肇祸违法,增强安全意识。及时发布“两公布、一提示”,提前公布辖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引导群众安全出行。(市道专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温管会落实)

(五)加强评估验收考核

按照分类清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数据标准的要求,建立“人车路企”风险隐患工作台账。市道专委办公室将定期通过综合平台数据分析、核查风险隐患路段整改前后图片和现场实地查勘,线上线下一体方式,评估考核各地进展及效果,完成风险隐患治理的,予以验收上报销号;符合降级标准的,重新认定风险等级,形成“隐患排查、问题交办、及时整治、督导检查、落实到位”的闭环治理工作机制。(市道专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乡(镇、处)、工业园区、温管会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实行“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提升综合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治理工作措施,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治理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研究部署、细化落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统筹推进。综合运用联合会商、联合约谈、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形成共治共管强大合力,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长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坚持分级管理、分类管理,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市道专委将适时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专项督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推动协调不力、治理进度迟缓的,综合运用限期整改、通报曝光、约谈督办等措施,确保责任压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强化信息报送,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深入挖掘提炼特色亮点,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及时汇总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3日(如遇节假日为放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向市道专委办公室报送“人车路企”风险隐患的销量清单和增量清单,以及本月工作小结和成效,2023 12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随时报送,市道专委办公室将定期编发专报通报全市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354日印发

      13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