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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庐山市2021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庐安发〔2021〕4号
关于印发庐山市2021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市(局)旅发委、各乡(镇)人民政府,东牯山林场,沙湖山管理处,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
《庐山市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乡(镇、场、处)、各有关部门请于2021年6月13日和12月13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
庐山市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九江市委市政府和庐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服务“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深化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打造世界级旅游名山、国家级旅游名市和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扎实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列入党校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学习,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各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各地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2.扎实推动决策落地生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督促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决策落实落地,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落实上级《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突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3.扎实统筹安全规划与实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及其相关子规划,进一步推动出台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二、全域监管,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
4.推动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落地。要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深化部门、乡镇履职承诺,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办法,开展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定安全生产巡查办法,适时组织对部门和乡镇开展专项巡查,把安全发展纳入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查回访等“组合拳”。【市安委会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5.推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落细。细化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制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适时开展考核工作,推动有关部门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市安委会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6.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企业网格清单,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承诺,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组织企业“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进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深入实施“双千示范”工程,全面推行风险管控“八问假设”工作法,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市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市直(驻市)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场、处)落实】
7.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到位。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对风险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检查走过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一查到底,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等相关制度,加大约谈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市安委会组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各乡(镇、场、处)配合】
三、全方动员,打赢安全整治攻坚战
8.聚焦重点整治。在认真总结2020年三年行动工作基础上,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痛点、堵点、难点,集中精力推进靶向整治、联动整治、长效整治,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对纳入三年行动的10个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细化工作方案,分别选定2个以上突出问题隐患聚力攻坚。【市安委会组织,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9.聚焦问题攻坚。在各行业领域深化整治攻坚的同时,聚焦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提升、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公共安全文化建设等“十大攻坚战”,努力以重点攻坚带动整体提升。【市安委会组织,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10.聚焦强化机制。坚决克服“前热后冷”“紧一阵、松一阵”现象,严格采取项目化实施、清单化管理、销号制落实的办法,推动各地和相关部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派出工作组开展实地督查调研,阶段性组织“回头看”,对工作不扎实、成效不务实的通报约谈,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集中报道各行业领域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推动情况,推广有关重点企业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加强示范引导。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市安委会组织,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11.聚焦消除“三无”。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网格进一步梳理,逐一明确属地、部门、企业内部安全监管网格员,逐一张贴公示网格员信息,进一步消除属地及部门安全监管盲点、企业安全管理盲区。企业要逐网格核实是否有风险管控盲岗,是否有风险点无管控措施,并对企业风险管控公示清单动态更新;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全员安全生产分类培训,完善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应知应会清单,对照培训清单,结合事故警示教育,组织企业全员开展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消除安全风险管控盲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12.聚焦重点管理。在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及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启动重点管理常态化运行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人员、重点作业和重点环节,建立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工作清单,明确重点管理对象,明确重点管理任务,明确重点管理责任,确保对单落实到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13.聚焦督查检查。针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及国庆节等关键节点,采取专项巡查、综合督查、明查暗访、约谈督办、联合惩戒、关停处罚、通报曝光等形式,严惩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各有关负有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1至3件典型监管执法案例,市安委会办公室梳理通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痼疾。【市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市直(驻市)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场、处)落实】
四、持续发力,防范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14.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指导。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加快应急管理部门与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网的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构建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小化工”专项整治,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优化利企便民培训考试措施,提升实操实训基地。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市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场、处)配合】
15.强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机制,建立“一矿一册”监管清单,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加强基建矿山监管,加强矿山重点区域及危险作业安全管控,加强矿山运输道路、高陡边坡及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非法违规开采。深入开展地下矿山安全整治,严禁入井人数超过9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重点地下非煤矿山以及边坡高度达200米的重点露天矿山安全整治。加强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监管,推动强化井下民爆物品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市安委会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16.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力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路交通秩序管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等四大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以及“百吨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严厉打击水路运输经营资质不达标、超范围从事运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无经营资质和经营资质失效、不全、超范围从事港口储存装卸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非客船非法载客、船舶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核查行动。多措并举强化高速公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市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按职责牵头组织开展,市公安交管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航运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17.强化建设市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道路施工、建筑施工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层层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深入开展查处各类园区非法工程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安委会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18.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专题、分片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市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19.强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涉爆粉尘、高温熔炉、人员密集场所、受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大型节庆活动和重点时段、重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加大高空、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校园防火、防盗、报警求助、减少人身伤害等方面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扎实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商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电力、燃气、体育等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市安委会工业制造、特种设备、旅游、校园、能源等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市(局)旅发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鄱湖办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五、科技强安,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0.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结合强基固本行动,持续深化科技强安专项行动,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达到100%,实施非煤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快落实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接入危化品仓储企业仓库、堆场、停车场及危险货物运输等重要场所和具备条件的涉液氨等重点工贸企业监测监控数据,以及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和重点地下矿山全部监测联网。选择不少于3个高危行业企业进行“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融合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启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现场执法终端设备全面配备。【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21.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严格高危项目安全准入制度,建立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等联合审批制度,把牢设计、人员、设备等硬要求,尤其严防已淘汰高风险产能向我市转移。持续推动落后产能和工艺淘汰退出,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淘汰退出生产能力落后的小矿山、小化工等企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22.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警示标牌、标示的推进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23.市城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持续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农机、渔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平安示范建设。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扎实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粉尘危害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团市委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六、强基固本,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4.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大培训力度,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条款的司法解释,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聚焦推进非煤矿山和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重点事项。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25.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监管执法,推动有关部门将涉及安全生产权力事项列入部门清单,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划分执法管辖权限,推动乡镇依法受委托行使有能力承担的简易执法事项,健全部门横向和上下级联合执法机制,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在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其他行业领域“双随机”抽查基础上,指导服务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26.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完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考核,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27.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推动专业森林消防队队伍达标建设,乡镇半专业队队伍规范化建设。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航运分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财政局和各乡(镇、场、处)落实】
2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安全文化“五进”活动,组织成立“五进”联合宣教组,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推动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各乡(镇、场、处)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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