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2-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1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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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 第4号

发布日期: 2019-02-2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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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

2019年  第4号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所属安全评价机构转企改制或脱钩的通知》(应急厅函〔2018〕208号)要求,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申请注销安全评价甲级资质。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公布,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80号修正)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同意注销上述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现予公告。

请上述机构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交(寄)回我部。

 

附件

注销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1 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APJ-(国)-040
2 河南安科院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APJ-(国)-014
3 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 APJ-(国)-553
4 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APJ-(国)-471
5 宁夏安信矿山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APJ-(国)-576



 

应急管理部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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