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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星子县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星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0年星子县汛期地质灾害
防灾预案的通知
星府办发〔2010〕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牯山林场,沙湖山管理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2010年星子县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0年星子县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了贯彻以人为本,防治、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针对我县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重要用语说明
地质灾害:指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指有地质灾害前兆现象,可能发生灾害并构成危害的地点、地段,包括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中,有可能再次发生并构成危害的地点、地段。
二、地质灾害预测趋势和防护重点
(一)2010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
根据对ENSO的监测诊断,结合前期天气气候特点及气候动力模式预测结果综合分析,预计2010年主汛期(4-6月)我县雨量为800-900mm,与2009年同期雨量相比明显增多。降水集中期,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汛期结束期略偏迟,我县在7月上旬后期。
(二)2010年汛期气象-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10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测,结合《江西省地质灾治规划(2009-2020年)》崩塌、滑坡、泥石流(简称崩滑流)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析和近年我县地质灾害实际发生情况分析,预计2010年全县崩滑流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重于去年,处于中等偏重水平。具体预测如下:
1、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
庐山南麓沿山一带和矿区一带等地区是崩滑流易发区,尤其我县已确定的重点隐患区,集中降水期可能形成群发性崩滑流地质灾害,是今年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如:桃花源景区、秀峰景区、观音桥景区、太乙村公路、环庐山山南公路、竹峦山、黄垅山、鸦吉山、东牯岭、落岭山等地段;大排岭、板桥山、南山、枭木山、玉井观、华林山、贾家垅水库周围、塘凹、旧凹等开采瓷土、石英、长石、青石区域。
2、崩滑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
我县为4月至7月上旬后期。强降水集中时段是崩滑流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8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可能发生;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将有可能发生。
3、重点防护地段
崩滑流地质灾害发生的具体区域和强度与集中降水的区域和强度有关。在集中强降水时段,丘陵山区建房切坡段、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露天采矿(采石)场、水利工程边坡和旅游景区高陡岩体等是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由于长期降水预测难度大、精确度有限及每年的风暴中心、台风路径多变等限制,2010年地质灾害预测仅是趋势预测,各地要密切关注县国土资源局与县气象局联合发布的中、短期地质灾害预报,以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为基础,当发生连续暴雨、大暴雨时,广大干部群众都要提高警惕,提前做好预防工作,特别是崩滑流重点防护区和重点防护地段应切实落实有关责任人,防范地质灾害,减避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
三、防灾行动方案
(一)汛前调查与制定防灾预案
汛前各乡(镇、场、处)应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险情进行排查,核实隐患点和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和上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修订)所辖行政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二)巡视监测与汛期应急调查
1、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护区段,由所在乡(镇、场、处)、村负责巡视监视工作,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内容及方法,落实监测人员。并将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人员名单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监测。
2、要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护区段的巡视检查工作。汛期巡检一天一般不少于2―3次,重要地区、重要时段要加强巡查。发现险情按照速报要求及时上报。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
3、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工作。应急调查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小(一)型以上或危害较大级以上,请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助调查;中、大型或危害重大级以上,请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助调查。
(三)预警和防治工作
1、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有条件进行治理的,应落实治理措施进行治理;暂时没有条件治理的,也要制定治理规划,并应针对可能的诱发因素采取简易应急工程措施和防范措施,以遏制、减缓险情。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通知和监督有关建设单位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监测预报工作。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变异情况者;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者;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或其它明显征兆者。
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实时预报,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进行。监测预报情况一般每月通报一次。重大险情随时通报。
3、对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县国土资源局要组织专业人员作进一步调查论证。对确认进入危险阶段者,要根据地质灾害可能的规模、地域重要性及危害性,分别由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记和发布预警告示。
一级预警:提请市政府或省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县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三级预警:由乡、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四)应急准备与避险
1、对预警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加强监测和防范技术指导。三级预警、二级预警由县或请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派出人员;一级预警请市或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派出人员。
2、预警点所在的乡(镇、场、处)政府要立即成立有关部门参加的防灾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避险、抢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器材物资准备。地质灾害发生后启动《星子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3、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将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的危险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和防灾任务、要求、责任制成“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居民手中。把防治责任落实到乡(镇)、村、村民小组及相关单位的具体责任人。
4、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级险情,地质灾害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要撤离,重要财产要转移。出现临界级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要立即撤离,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重要财产要尽可能转移,并作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对灾害影响范围内的重要设施,如重要交通线、军事设施、水利水电和通信设施等做好保护工作。
(五)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灾发地防灾领导小组要立即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要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参与指导安全抢险救灾;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被埋压人员,实施简易工程措施;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急救人员抢救伤员;交通、水利、通信、电力、城建等部门要保证抢险救灾的交通、通信、供电等后勤急需,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有关设施;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抚恤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灾害发生地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速报制度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速报灾情。
(六)实施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防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和防灾具体业务管理。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的其他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和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要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所在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地和灾区,要建立前沿防灾救灾指挥机构。
2、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监测预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请地勘技术单位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监测预报工作。要认真落实本地区监测预报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和联系制度,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组织和工作任务。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要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基层防灾减灾能力。要依法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可能诱发和加重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要及时给予制止、纠正和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对已经造成灾害的,要依法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制度,对不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4、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必要的投入。要切实保障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和工作经费,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考虑,做好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一:星子县2010年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说明表
附件二:星子县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责任人名单
主题词:综合 应急管理 地质灾害2010 预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星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2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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