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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的通知
庐安防救委办〔2025〕4号
关于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乡(镇、处),各林权单位,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鉴于当前气象形势,经综合研判,空气相对湿度低,森林火险等级已达四级,达到橙色预警标准。根据《庐山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经请示市领导同意,决定向全市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请各乡(镇、处)和林权单位严格落实以下预警响应措施:
一、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涉及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工作的领导及成员至少有1人在岗待命(领导值班排班按照《庐山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全市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巡查)的通知》(庐安防救委会〔2024〕1号)文件带队领导督导时间执行,直至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结束。);各乡(镇、处)和林权单位确保有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岗待命。
二、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灭火公益广告。
三、各地、各林权单位要严格按照《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落实检查、巡查制度。
四、严格落实《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野外禁火的命令》,停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五、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乡(镇)和林区开展森林防灭火督查。
六、市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牯岭镇专业队、全市各半专业扑火队立即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做好森林火灾扑救有关准备。
庐山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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