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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庐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庐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目的
今年来野游登山游客被困救援事件繁多,而我市庐山山体面积大,进山野路多,地形复杂,发生被困救援事件易消耗大量公共救援资源。为进一步规范庐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行为,明确救援责任边界,遏制违规野游、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等危险行为,合理节约公共救援资源,保障救援人员与被救援者人身安全,维护景区正常游览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西省旅游条例》《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三、主要内容
《庐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共十七条,适用于旅游者违反庐山景区游览管理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或在开放区域违反安全警示要求,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的情况,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援者承担相应救援费用的活动。本办法包含有偿救援适用标准、遵循原则、领导小组组成及分工、险情分级和实施执行流程,救援费用追偿项目、核算标准、追偿流程等内容。
四、相关事项
1.哪类情形适用于有偿救援?
答:因游客、驴友等人员主观违规行为导致陷入困顿、危险状态。例如:未买票/翻越围栏进入未开放区域、开放区域内违反警示偏离路线、无视景区工作人员劝阻登山活动以及因个人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违规导致险情的情形。
2.哪些是合理收费?哪些不用收费?
答:救援过程中产生的直接合理费用,包含劳务费用、院前救治费用、交通费用、意外保险费用、后勤保障费用、装备损耗费用、第三方救援费用。公职救援人员救援过程中的劳务报酬、食宿交通的间接成本以及救援装备折旧费用不在收费范围内。
3.费用收取流程是什么?
答:救援结束后在15个工作日内核定救援费用,之后有偿救援工作专班会在20个工作日内向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援者送达《支付有偿救援费用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被救援者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的,通过庐山市(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送达,公示期限为30天,公示期满视为送达。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援者可在收到《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工作专班会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复核工作。最后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援者应当在《通知书》载明的期限内,足额缴纳救援费用。
五、执行保障
1.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务网站、景区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宣传有偿救援政策、收费标准、禁入区域范围、安全警示规定等内容,提高群众知晓度,引导游客树立安全文明游览意识。
2.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依据办法要求统筹建立专兼结合、多方联动、科学高效的紧急救援管理机制,有序开展有偿救援各项工作,确保救援及追偿过程规范有序。
3.完善督查体系:精准核算各项救援成本,严格执行追偿流程,做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对费用收支进行公示。切实保障有偿救援费用追偿流程合法合规。
六、解读机关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92-26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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