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2-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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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2-1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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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庐山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庐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九江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九江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拟订我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规定草案,组织制定相关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地、有关单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八)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监督、检查、指导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主要由地方投资并主要为地方防震减灾工作服务的一般项目。

(十九)负责建立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负责统一规划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地震监测台网(站);指导全市的震情跟踪。对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组织开展水库地震及其他诱发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二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依法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许可。负责组织实施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地震安全民居工程技术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负责建设管理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推进防震减灾科技进步与创新。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十一)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庐山市应急管理局内设股室5个,包括:办公室、综合协调应急股、矿山地灾防治股、危化火灾防治股(政务服务股)、防汛抗旱救灾股。

编制人数小计4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人,事业编制人数33人。实有人数小计3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8人,事业人员小计27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8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庐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庐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943.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7.8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943.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8.85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由于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庐山市应急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943.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7.85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由于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663.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4.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9万元。项目支出1280.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3.0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8万元,资本性支出302.5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6.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5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2.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79万元;资本性支出302.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5.59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庐山市应急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943.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7.85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由于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6.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3.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4.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9万元。项目支出1280.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3.0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8万元,资本性支出302.5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庐山市应急管理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77.5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项目支出277.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7.59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277.59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54.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2.96万元,增长38.36%。增长变化原因为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大量增加,导致各项开支上涨。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22.03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66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6.3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总额8.8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庐山市应急管理局项目情况说明

    1.应急管理局-罚没收入项目

   1)项目概述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立项依据

2025年非税收入预测表。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为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形势及森林防火保持平稳态势,做好减灾救灾工作提供稳定的后勤保障。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70万元。

2.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通过该项目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宣传,为安全生产重点项目提供资金保证,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督查、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2)立项依据

江西省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庐发[2018]3 号)

3) 实施主体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该项目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100万元。

3.防震减灾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全市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以及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3) 实施主体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该项目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12万元。

4.森林消防中队保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全面提升突发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推进我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        

2)立项依据

根据赣府厅发[2020]13 号、赣应急字[2019]78 号、赣应急字[2020]139 号文件。

3) 实施主体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应急救援队员的体制机制建设,完善运行体系,打造一支听从指挥、精干担当、覆盖广泛,职能兼备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656万元。

5.防汛抗旱经费

1)项目概述

解决全市汛期旱季风险调查与区划编制和保障开展防汛减灾业务工作。        

2)立项依据

九财环指[2021]18 号

3) 实施主体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开展全面调查工作,汇总形成调查数据;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普查宣传工作,针对调查对象和内容,开展调查数据质检检查、汇交等重点工作。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55万元。

6.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装备配备项目

1)项目概述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严肃执法人员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  

2)立项依据

赣财政[2021]5 号

3) 实施主体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加强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庐山市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1.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5.7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5.6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安全监管工作经费.xlsx

2.防汛抗旱经费.xlsx

3.防震减灾工作经费.xlsx

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xlsx

5.森林消防营房建设配套资金.xlsx

6.森林消防中队保障经费.xlsx

7.一般非税安排.xlsx

8.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装备资金.xlsx

9.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xlsx

2025年庐山市应急管理局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2025年庐山市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表(单位).xls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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