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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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烟草专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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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烟草专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赣府厅〔2021〕30号)要求,由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烟草专卖局联系(地址:庐山市白鹿大道1号,电话:2662473,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庐山市烟草专卖局本着依法、公开、公平、及时的原则,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以积极的态度推进全面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主动公开涉及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措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和认定事项、烟草专卖企业经营情况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我们通过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及时、全面地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提升了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认真处理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保障公众依法获得合法、合理的信息。我们建立了健全的信息公开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申请,并进行必要的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合规性和公正性。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91(许可证办理条件公开和货源投放策略)件,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确保了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一是建立了健全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标准,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的信息均采取三级审批制度,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权威性和严谨性。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和座谈会等形式,工作人员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掌握了信息公开的要求和技巧,从而更好地履行了信息公开的职责。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设了便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利民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政府信息获取渠道。加强公开频率不同时强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公示和讲解。

(五)监督保障情况

庐山市烟草专卖局一直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积极接受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建议。我们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互动,主动接受公众意见,及时回应热点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并及时公布工作进展和反馈结果。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2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2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6

0

0

0

0

0

16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主要问题,包括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以及公开形式单一等方面存在局限。这些问题影响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局积极加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以便让民众能够更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此外,还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机制,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全面性。最后,我局也以丰富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参与。通过这些改进措施,来促进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增强公众参与度,最终提升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互动和信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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