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0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8807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烟草专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06 08:20
字号: 〖大 小〗

庐山市烟草专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赣府厅〔2021〕30号)要求,由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烟草专卖局联系(地址:庐山市白鹿大道1号,电话:2662473,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庐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九江市烟草专卖局的坚强领导下,庐山市烟草专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指示和九江市烟草专卖局的中心工作,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总要求,以深化“五型”政府建设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抓手,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合法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按照决策、管理和服务、执行和结果等栏目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主动公开庐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许可证办理情况公示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庐山市烟草专卖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2(许可证办理条件公开和货源投放策略)件,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庐山市烟草专卖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要求,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九江市烟草专卖局的相关指示精神,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融入庐山市政府公文流转体系和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网上发布的信息均采取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政府部门确认的三级审批制度,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权威性和严谨性,在切实解决群众问题的同时做到依法依规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新政务公开平台上线后,庐山市烟草专卖局组织专人对新系统进行学习掌握,快速融入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完成全部数据的迁移工作。加强主动信息公开频率,对最小单元格划分和单元格容量等群众密切关切问题的变化进行及时更新,强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公示和讲解,为打通许可证办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打下坚实基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庐山市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期限做出明确规定并落实责任。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和更新工作,对公开事项进行再整合,做好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整改,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有效、及时、权威。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2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2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6

0

0

0

0

0

16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庐山市烟草专卖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宣传不足,在本年处理“12313”电话投诉时发现,大部分诉求人许可证办理方面不满的根本在于对已公开的庐山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文件宣传不够,以及对最小单元格内零售户变动公示的及时性和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比较单一,目前庐山市烟草专卖局在信息公开是主要依靠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对线下渠道的重视程度不足,与其他政府部门相比存在短板。

下一步,庐山市烟草专卖局将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对公开事项的宣传,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和走访零售户等方式进行线上线下结合宣传,加大公开力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以15天为周期对最小单元格内零售户变动情况进行更新,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业务的公示工作。三是加强内部审核,避免出现错敏字(词)、专有词组误用、个人隐私信息未处理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2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