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2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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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委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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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赣府厅〔2021〕30号)要求,由市委信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ushan.gov.cn/bmxzxxgk/bumeng/xfj/xxgk_196002/zfxxgknb_196027/202201/t20220127_5391219.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委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庐山市南康镇紫阳南路105号市委大院一楼,电话:0792—2661268,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庐山市委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九江市及庐山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庐山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群众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领导分工、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部门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公示公告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发布的工作信息均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层层审核把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我局重点工作来抓。主动及时公开应该公开信息,定期对各类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实行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即发布信息前,需业务经办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发布信息内容需存档备查,确保信息可追溯、能倒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科学、有效监管的重要举措来抓,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并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进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庐山市委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栏目要求,及时主动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及信访反映渠道等内容,方便人民群众查询相关信访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委信访局无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职能,日常工作中主要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属于不宜公开发布的内容。有些政策文件、重要信息均属涉密类,不宜公开,允许公开的信息内容较少,门户网站信息不够丰富。今后,我局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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