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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2666201)。
一、概述
2018年,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完善机构强领导,落实制度促管理,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信息,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2018年,我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6条,回复网民4条;微信公众号平台累计公开信息206条。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利用庐山市政府网医疗服务栏目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及卫生监督等方面信息进行了公开;二是加强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添置了电子屏、各类展板,并利用编印办事指南手册、各类健康日宣传、公益义诊等手段,开展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也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委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覆盖面还不够广,与群众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我委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和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在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建起一座快捷畅通的沟通桥梁。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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