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建议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卫计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2666201)。
一、概 述
2016年,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机构强领导,落实制度促管理,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信息,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80条。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四、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利用庐山市政府网医疗服务栏目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及卫生监督等方面信息进行了公开;二是加强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添置了电子屏、各类展板,并利用编印办事指南手册、各类健康日宣传、公益义诊等手段,开展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未对信息公开实施收费举措。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委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也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委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公众、企业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相关人员尤其是各科信息联系员全面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政府信息的能力。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后,我委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继续充实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方便企事业单位办事、人民群众知晓、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和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目的。
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