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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2666201)。
一、概述
2017年,庐山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机构强领导,落实制度促管理,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信息,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2017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3条,回复网民6条。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四、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利用庐山市政府网医疗服务栏目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及卫生监督等方面信息进行了公开;二是加强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添置了电子屏、各类展板,并利用编印办事指南手册、各类健康日宣传、公益义诊等手段,开展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未对信息公开实施收费举措。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委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也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委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力度不够,通过信息公开工作反映业务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做好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细化公开内容和范围;对于可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审核,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在做好机关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强化对各乡镇卫生计生单位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系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权威和公信度。加强公众关注度高的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尤其是涉及重大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通报。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升卫生计生关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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