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7-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280768 责任部门:  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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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 2021-07-1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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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主项名称 权力类型 证明事项名称 出具证明的单位
1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组织机构代码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
2 医疗广告审查(含中医) 行政许可 组织机构代码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
3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及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组织机构代码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
4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行政许可 组织机构代码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
新、改、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需要提交具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已列入医学影像科及其诊疗科目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卫生健康部门核发
5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 技能考核合格证书(取得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申请人提供) 考试(考核)组织机构核发
乡村医生拟聘用证明 村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卫生健康部门核发
6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审批 行政许可 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 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
接收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
7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岗位考试合格证 考核机构核发
8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给付 行政给付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卫生健康部门核发
9 再生育确认 行政确认 法院判决书 法院核发
离婚证 民政部门核发
单位或村(居)委会、乡镇或街道计生部门公示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部门核发
10 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对象资格确认 行政确认 《结扎证》 卫计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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