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医疗卫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6-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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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次违法时间期限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6-1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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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次违法时间期限的公示

为严格落实行政裁量基准 制度和减免责”四张清单,实现首违不罚、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省、九江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的相关领域范围内的“初次违法”情形确定时间期限。在该时间期限内,均认定为“初次违法”, 并按“初次违法”相关标准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和“减免责”四张清单有关政策。

               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初次违法时间期限

相关行业领域

时间期限(年)

公共场所

2

职业卫生

2

传染病防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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