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6-0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3320 责任部门:  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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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局)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6年)

发布日期: 2025-06-0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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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局)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夯实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照《九江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九江市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结合庐山市(局)文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是推进各项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文物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文物安全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升文物安全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全市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行动,文物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底线意识进一步增强,文物安全部门监管责任、单位直接责任有效落实,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技术标准更加完善,实现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文物保护工程、考古发掘工地以及新建改建博物馆工地等场所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工作责任。督促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增强文物安全底线、红线、生命线思维意识,深入贯彻“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按照属地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管理使用单位直接责任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和安全制度建设,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进实施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监管部门、属地责任部门、现场巡查员“六个一”文物责任体系,排查消除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全市文物安全。

(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消防演练。加强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重要内容,202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演练工作指引>及消防演练视频片的通知》(文物督发〔2024〕5 号)、江西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 <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演练工作指引>及消防演练视频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指导文博单位定期、规范开展消防演练,其中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文物博物馆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三)深化文物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采取“文博单位常态自查、文物管理部门监督抽查、相关部门联合排查、领域专家协助检查”等方式,不间断、常态化开展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每年度文物部门对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检查率达到100%。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一般隐患立即整改、突出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挂账整改”原则,实施分级分类整改,落实整改期间防范措施。对整改进展缓慢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督察督办、实地核查、暗访检查、约谈通报等手段,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闭环整改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督促严肃追责问责。

(四)严控文博单位火灾风险隐患。严格控制文物、博物馆单位范围内使用明火,向公众开放的区域全面禁止吸烟。文物建筑用于宗教活动或者居民居住的,加强生活用火管理,使用安全火源,采取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在指定室外区域燃香用火,做到专人看管,人离火灭。严格落实安全用电制度,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清理私拉乱接电气电路,严禁违规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器,淘汰危及文物安全的电气设备;不得将灯具直接敷设在文物建筑上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的要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文物、博物馆单位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针对文物火灾风险,以博物馆、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为防范重点,因地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不断完善消防设施。

(五)抓好开放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各文物、博物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分析研判安全形势,针对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纪念馆等开放单位,要提前测算游客承载量,制定详细接待方案,适当增加引导标识和安保、讲解、服务、救援等力量,全理应对客流量高峰。同时,要完善预约机制,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做好预约规则、参观须知、观展指南、实时游客量等信息发布和通知提醒,采取合理安排活动路线、每日临界观众数量控制、错峰参观等措施,有序调控疏导游客,倡导文明参观游览,确保良好的参观秩序,提升游客参观体验。

(六)加强项目工程工地的安全管理。提升文物保护工程、考古发掘工地以及新建改建博物馆工地等场所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工地安全管理,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设置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完善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施工人员岗前安全警示教育,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严格施工现场用电、动火审批和监管,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并与文物建筑保持安全距离,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安全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及时清理现场废料、垃圾等可燃物品。对各类工地危险区域和部位,妥善采取加固、支护、围挡等安全措施,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提前做好人员救护、文物抢救保护预案和措施,有效防止坍塌、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七)加强承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管理。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服务外包和施工外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不得转嫁安全生产责任。利用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生产经营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的,要签订双方安全生产协议,厘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包承租方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资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庐山市(局)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有序进行、按期完成。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文保中心主任况晋民担任,市(局)文旅委世界遗产和文博科科长、市(局)文保中心副主任市局文旅综合执法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庐山博物馆(含庐山市博物馆、美庐管理所)、会议旧址管理处、白鹿洞书院管理处、庐山抗战博物馆的馆长(主任)、市(局)文旅委世界遗产和文博科副科长市(局)文保中心各科科长、市局文旅综合执法局各执法队队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文保中心公共事务科,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市(局)文保中心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资金保障。文物管理单位、博物馆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用足用好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向上申报资金,实施好文物保护安消防等安全工程,同时结合实际落实好本单位的专项整治资金,推进“人防、物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强化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升文物安全水平。

(三)强化督导问效。市(局)文旅委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主要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关单位,领导小组要进行专项督察、约谈或者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按程序予以追责。

强化宣传报道。各文物管理单位、博物馆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和庐山实际,围绕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行动开展宣传工作,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关注工作重点、聚焦工作难点,宣传好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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