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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局)文旅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庐山市(局)文旅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庐山市委办公室、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庐办发〔2024〕28号),组建庐山市(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九江市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文化广电和旅游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市(局)文化广电、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局)性重大文化、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局)重点文化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局)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域旅游、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局)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局)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局)文化广电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电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市(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市(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专责机构,查处全市(局)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负责全市(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庐山文化走出去。
(十二)负责全市(局)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工作,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市(局)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全市(局)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局)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四)负责文化艺术、广播影视、网络视听、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局)文化广电和旅游人才教育培训,负责实施全市(局)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十五)承办庐山市委(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庐山市政府(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平安建设、信访、安全等工作;组织协调调研工作;组织起草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重要规章、报告和规范性文件;拟订综合性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体制机制改革和综合考核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承担机关法律援助、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的统计工作;推动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二)公共服务和艺术科。拟订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组织、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组织、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协助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工作。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艺术创作、学术研究、文艺演出等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申报、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局)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广旅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融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文广旅产业项目引导资金的申报、产业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重大文旅项目论证评估、指导和推进工作;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基地、设施建设;牵头组织区域文广旅合作工作;联系、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企业帮扶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四)资源开发科。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建设;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旅产品创新及开发;组织对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协调文化公园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智慧化、标准化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委乡村振兴工作。
(五)宣传推广和科教科。统筹全市(局)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建立文旅宣传营销工作机制,构建大庐山旅游宣传工作格局。拟订全市(局)文化旅游市场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策划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产品推广营销工作;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计划、措施;负责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外事联络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工作。
(六)世界遗产和文博科。宣传和落实世界遗产等相关国际公约,制定庐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庐山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研究、宣教和交流等工作,承担庐山世界文化遗产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业务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文物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局)文物事业和博物馆(纪念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文物保护管理文件,审查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方案,监督、检查、指导文物维修工程,参与涉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协同房产、规划和住建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下文物保护和协调考古发掘工作,处理基本建设中发现和出土的地下文物;检查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行业、民办博物馆业务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文物收藏单位的馆藏文物和资料的科学管理工作;指导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协助做好文物拍卖及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监管。
(七)市场管理和广电科。拟订文化、广电、旅游市场政策、标准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广旅市场进行行业监管,规范并监督实施文广旅市场综合执法、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文广旅市场重大案件。负责全市文广旅行政许可审批、内容审核、备案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安全、消防、互联网+监管,三单一网、双随机一公开、市场举报投诉管理等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委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等工作。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质量的监管,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推进三网融合、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扶持全市(局)广播电视艺术生产、节目评比和创新创优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统计数据上报、广播电视“户户通”和应急广播“村村通”工程建设。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的监管工作。
(八)景区联合党委办公室。承担景区联合党委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庐山景区网格化管理考核实施。主动联络、协调、服务驻山单位,统筹、指导庐山风景名胜区驻山单位党建及群团工作,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突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推动驻山单位及市场主体投身庐山发展,实现改革共推、组织共建、大事共议、治理共抓、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协助做好景区驻山单位综合考核及作用发挥情况反馈工作。完成联合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领导分工
袁 勇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安为民 具体负责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管理、传承、创新,以及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和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综治信访维稳、普法工作、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等工作。
葛 陈 具体负责“双网合一”、社会文化、群众文化、文艺创作、广播电视和文化旅游产业布局、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市场管理、服务提升、投诉处置等工作。协助主任负责本系统工作督查、年度考评、安全生产防范、防灭火防汛、应急救灾;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等工作。
刘 健 负责牯岭镇党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本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
四、其他信息
联系电话:0792-8296209
办公地址:江西省庐山风景区慧远路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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