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1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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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2-1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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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24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24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

2、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和推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制改革。

3、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的管理,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经营,有效促进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4、参与或实施制订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参与重点文化文物、广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文化公共设施。

5、归口管理全市文化艺术活动及公益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和社会文化社团;指导、推动城乡群众性文化工作。

6、归口管理文物工作。承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和管理、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实施文物市场的日常监管及文物经营单位的审批工作;负责申报、管理文物维修经费;协调、指导、检查全市的文物安全工作。

7、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协调;负责“村村通”工程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广播电视栏目和节目编审,不断提高节目质量,扩大有线电视的覆盖面。

8、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体育活动;制定全市性文艺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承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组织策划、督促检查、协调服务,研究提出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0、实施文化市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综合执法。

11、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庐山市文广新局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3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本级,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政务服务股)、文博股),2024年庐山市图书馆(美术馆)内设处室3个,包括:(办公室,阅览室,财务室)。2024年庐山市文化馆,内设处室4个,包括:(办公室、非遗室、群文室、财务室)。2024年庐山市文物管理所,内设处室3个,包括:(办公室、文保室、财务室)。

编制人数小计5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44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7人,行政在职人数3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4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63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24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24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1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2.87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8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67.7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原因:2024年提高了老电影放映员生活补助标准,财政增加了老体协项目专项资金和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资金。2023年度新进人员6人,本年度免费开放本级配套金额不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文化馆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审批表,保障退休人员的利益,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51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2.87万元;增减原因: 2024年提高了老电影放映员生活补助标准,财政增加了老体协项目专项资金和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资金。2023年度新进人员6人,本年度免费开放本级配套金额不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文化馆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审批表,保障退休人员的利益,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00.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4.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13.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5.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5.0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3.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44.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38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7.77万元。

增减原因: 2024年提高了老电影放映员生活补助标准,财政增加了老体协项目专项资金和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资金。减少变化原因为本年度免费开放本级配套金额不纳入年初预算项目。增加变化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了6名。文化馆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审批表,保障退休人员的利益,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8.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0.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00.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4.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6万元。项目支出497.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9.1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5.0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2.9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3.52万元,下降51.09%。下降原因为本着过紧日子,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公务接待费3.19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福利费0.7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罚没收入分配支出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资金用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保障日常工作开支。

2)立项依据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物法》等法律法规的罚没收入,资金用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保障日常工作开支。

3)实施主体: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实施方案:

根据庐山市文广新局2024年工作计划,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4.8万

免费开放本级配套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保障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

《关于下达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九财文指【2023】9号)

3)实施主体:各乡镇文化站

4)实施方案:

根据群众的需求,整合业务流程,合理调配资源,改善服务效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方式和手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努力强化文化的感染力和辐射力,最大限度地缓解因免费开放带来的供需矛盾。尊重和贴近群众的文化需求,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公共服务基础上,逐步增设多样化服务。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239万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社会参与非遗保护与传承,提高非遗传承人保护环境、珍惜资源、合理利用资源的生态意识。

2)立项依据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3)实施主体: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实施方案:

开展保护与传承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稳步提升。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1.7万

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立项依据

《关于做好 2020 年度九江市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的通知》(九文旅字〔2020〕76 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实施方案:

89家农家书屋科学制定更新计划,解决百姓看书难等问题。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5.34万

老电影放映员生活补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依据赣新广局字【2014】108号文件精神,妥善解决老放映员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2)立项依据

《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赣新广局字【2014】108号)、《关于进一步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请示》

3)实施主体: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实施方案:

我市 2024年满足发放农村电影放映员生活补助的共27人,需发放资金23.8750元。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23.8750万

扫黄打非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调动查办“扫黄打非”案件的积极性,提高“扫黄打非”案件查办的数量和质量,确保“扫黄打非”工作成效。

2)立项依据

依据《九江市“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办法》

3)实施主体: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实施方案:

保障“扫黄打非”工作经费,促进文化市场良性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5万

协会团体组织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发挥群众团体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为建设大美庐山服务。           

2)立项依据

财政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实施方案:

保障协会团体组织工作经费,助推庐山文化品牌知名度。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83万

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黄碧青)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保障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利益,缓解抚恤对象的经济困难,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政策安排,向抚恤对象发放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补助。

2)立项依据

根据庐山市文化馆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审批表,保障退休人员的利益,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

3)实施主体:庐山市文化馆

4)实施方案

丧葬费0.5万元、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20个月基本退休费(基本工资)为2.98万元,总计3.48万元。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3.48万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8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4.41万元,比上年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合理调减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0.4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物保护:指的是对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的历史遗留物采取的一系列防止其受到损害的措施,这个过程叫做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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