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0-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7176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17 15:27
字号: 〖大 小〗


   

第一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定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市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落实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等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县(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在征求市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立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务服务股)、综合业务股。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承担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秘书股职责,负责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组织协调,组织实施权限内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承担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职责。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全市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督促落实国家、地方出台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实施细则。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本部门年末在职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1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元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元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编制单位: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编制单位: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编制单位: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编制单位: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编制单位: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编制单位: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公开10表

编制单位: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                金额单位:元

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计2558.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上年增加164.38万元,增长6.8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2558.11万元,比上年增加164.38万元,增长6.87%,主要原因:优抚对象及补贴提标,企业军转干解困补助、企业参战生活补助由人社局移交至我局,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提标。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2558.1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支出总计2558.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558.11万元,比上年增加164.38万元,增长6.87%,主要原因:优抚对象及补贴提标,企业军转干解困补助、企业参战生活补助由人社局移交至我局,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提标;结余分配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没有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219.52万元,占8.58%;项目支出2338.59万元,占91.42%;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899.99万元,决算数255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24%。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850.89万元,决算数246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3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义务兵优待金、大学生参军入伍奖励金等项目预算。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31.70万元,决算数7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4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上级优抚对象医疗转移支付资金,本单位职工医保基数提高。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7.40万元,决算数1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单位发生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5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93.51万元,比上年增加73.01万元,增长60.84%,主要原因:正常人员转正及增资,社保、医保、职业年金等补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45万元,比上年增加11.07万元,增长97.28%,主要原因:双拥城创建,广告费用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1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6.86%,主要原因:慰问支出减少,节约开支。

(四)资本性支出0.05万元,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固定资产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2.58万元,决算数1.5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0.1%;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1万元,下降45.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工作。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工作。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需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需购置公务用车。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2.58万元,决算数1.5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0.1%,主要原因:过紧日子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开支。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1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过紧日子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5批,累计接待130人次,主要是:过紧日子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开支。其中:全年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其中:外事接待费决算数0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外事相关业务。全年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是:本单位无外事相关业务。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0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12万元,增长97.72%,主要原因:创建双拥模范城等工作必要开支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0。本部门单价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7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60.4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25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2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分别为:“中央2023年优抚对象和医疗保障经费”、“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护理费——地方配套”。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根据优抚对象人数和补助标准草拟资金下拨文件,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领导签发后,由市财政局社保股核拨下达到各乡(镇)财政所账户,乡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所有项目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2023年度目标值为100%,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已完成。

组织开展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评价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看,收入编报齐全完整,科目分类准确,部门任务完成率100%,持续提升市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促进。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今年整体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一是全年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工作;二是全年圆满完成上级部署工作;三是全年圆满完成单位本职工作。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一是个别费用支出或核算不够规范。;二是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方案不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二是加强重点工作的质量管理及结果考核。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本单位“追加三项抚恤事业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部分企业退役军队等人员企业军转干解困资金——省级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烈士纪念设施资金——上年结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助资金——上年结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中央2023年优抚对象和医疗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中央省级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中央2022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军休、机构、无军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中央资金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军休、机构、无军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地方配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牯岭镇无军籍职工津贴补及遗属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和社保医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符合政府安置参战退役下岗人员社保补缴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及年画春联慰问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现役军人立功受奖走访慰问金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部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双拥工作经费及双拥创建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牯岭镇企业军转干解困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企业军转干医疗专项救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退役士兵安置培训、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本单位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部门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反映事业部门附属的独立核算部门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部门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