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0-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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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09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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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定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市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落实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等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县(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在征求市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承担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秘书股职责,负责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组织协调,组织实施权限内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承担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职责。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全市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督促落实国家、地方出台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实施细则。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393.7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285.87万元,增长13.56%;本年收入合计2393.73万元,较2021年增加794.84万元,增长49.71%,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贴提标,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提标,新增3名工作人员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393.7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2393.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393.73万元,较2021年增加285.87万元,增长13.5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贴提标,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提标,新增3名工作人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5.63万元,占5.67%;项目支出2258.1万元,占94.3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4.13万元,决算数为239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2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3.28万元,决算数为226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义务兵优待金、大学生参军入伍奖励金等项目预算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70万元,决算数为11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上级优抚对象医疗转移支付资金,本单位职工医保基数提高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5万元,决算数为1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1%,主要原因是:新增3名工作人员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此功能分类支出实际为车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6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0.50万元,较2021年增加5.87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38万元,较2021年减少34.28万元,下降75.08%,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5万元,较2021年减少4.59万元,下降62.53%,主要原因是:仅将遗属补助纳入该部分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6.12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采购支出减少,报表不体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决算数为2.86万元,完成预算的190.67%,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88万元,增长44.4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决算数为2.86万元,完成预算的190.67%,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88万元,增长44.44%,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展开,商务接待增多。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商务接待增多。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6批,累计接待24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降低0.9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草案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38.2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退役士兵教育技能培训”、“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护理费——县级配套”等4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优抚对象人数和补助标准草拟资金下拨文件,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领导签发后,由市财政局社保股核拨下达到各乡(镇)财政所账户,乡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所有项目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2022年度目标值为100%,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已完成。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收入编报齐全完整,科目分类准确,部门任务完成率100%,持续提升市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促进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一是全年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工作;二是全年圆满完成上级部署工作;三是全年圆满完成部门本职工作。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一是个别费用支出或核算不够规范。;二是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方案不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二是加强重点工作的质量管理及结果考核。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今年整体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通过对2022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位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部门绩效评价总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践行节约。

我局根据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收集和分析财务数据及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内容逐条逐项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部门整体绩效评分表中涵盖的各项指标,主要包括年度部门目标设置、部门预算配置、部门会计核算管理、部门预算管理和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及效果等。

根据评价体系,对获取的资料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分值,客观、完整、合理的确定绩效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出具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591.36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其中:基本支出59.85万元、项目支出金额3531.91万元,增幅48.49%,对比2021年的部门年初预算总收入,较上年增加1483.5万元,增幅70.38%。主要增加原因是新增项目多,优抚对象补助金、义务兵优待金等项目支出增多。

2022年单位总收入3591.36万元,2022年总支出173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5万元,占总支出的3.44%,项目支出1678.44万元,占总支出的96.56%。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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