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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定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市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落实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等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县(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在征求市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本级共有内设处室 3 个,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0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数9人,包括行政人员4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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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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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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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部门名称 |
庐山市民政局 |
下属单位个数 |
1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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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规模 |
全年预算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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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
1044.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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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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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
129.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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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支出 |
914.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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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设定目标 |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加强抚恤补助、退役安置、优抚对象医疗等操作管理规定,扎实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抓好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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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目标自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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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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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指标 |
30 |
预算编审管理 |
预算编制完整性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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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准确性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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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管理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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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管理 |
预算完成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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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进度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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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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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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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结余结转管理 |
结转结余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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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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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完善性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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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管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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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健全性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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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管理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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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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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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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25 |
数量指标 |
优抚资金发放人数 |
≧120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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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发放人数 |
≧6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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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军转干补助发放人数 |
≧75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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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人数 |
≧17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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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八一慰问金发放人数 |
≧120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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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领取补助人员的准确性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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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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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指标 |
35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退役军人群体的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
良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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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按规定执行资金发放,保障退役军人群体基本生活,确保社会稳定效果 |
显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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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退役军人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
显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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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确保社会稳定 |
长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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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10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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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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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预算部门按照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设置三级指标和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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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既可以按照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别填列,也可以依据所有重点任务归纳提炼综合指标 | |||||||||
第三部分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44.14万元,较上年减少1520.6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44.14万元,较上年减少935.5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48.0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44.14万元,较上年减少1520.6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9.70万元,较上年减少56.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项目支出91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64.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9.06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50.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2.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42.79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3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44.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35.5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9.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项目支出91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64.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9.06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经自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经自查,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1.4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3.02万元,下降78.92%。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经自查,没有占用使用国有资产。
(九)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中央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用于发放伤残人员、三属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参战及涉核人员生活补助等等。
2)立项依据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员抚恤和生活补助通知(赣退役军人字【2021】44号)九财社指【2021】19号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九财社指【2021】24号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抚恤救助每年由上级财政兜底保障,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每月按时足额拨付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7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数量: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人数>=1500人
质量:经费足额拨付率=100%;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按规定执行率=100%
时效: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100%
成本: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172万元
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定性值 有效改善况
可持续影响:提升我市优抚对象幸福指数 定性值 有效提升
满意度:优抚对象满意度>=90 %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省级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用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2)立项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7号),赣财社指【2020】107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0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安置培训补助资金及提前下达2021年预算资金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该项目有上级财政资金保障,每年由业务人员发放。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40.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及时足额发放自主就业退役一次性经济补助,有效保障退役士兵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数量: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64人
质量:补助足额发放率=100%
时效:补助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自主就业退役一次性经济补助=40.2万元
社会效益: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定性值 有效改善况
可持续影响:保证退役士兵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定性值 1年
满意度:退役士兵补助对象满意度(%)>=96%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用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2)立项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1】4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该项目有上级财政资金保障和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64万元,2022年77万元,2023年7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及时足额发放自主就业退役一次性经济补助,有效保障退役士兵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数量: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64人
质量:补助足额发放率=100%
时效:补助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自主就业退役一次性经济补助=40.2万元
社会效益: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定性值 有效改善况
可持续影响:保证退役士兵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和谐>=96%
满意度:退役士兵补助对象满意度(%)>=96%
4.企业军转干医疗专项救助——县级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
用于发放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专项救助。
2)立项依据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专项救助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16】42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2000年12月31日前由部队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医疗专项救助,每年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46.4万元,2022年46.4万元,2023年46.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保证企业军转干医疗专项救助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数量:享受医疗专项救助的企业军转干人数=29人
质量:补助足额发放率>=95%
时效:补助发放及时率(%)>=95%
社会效益: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感受我省党和政府的关心:定性值 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感受我省党和政府的关心
可持续影响:保证医疗专项救助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和谐>=95%
满意度:享受医疗专项救助的企业军转干满意度(%)>=96%
5.企业军转干解困补助——县级配套
1)项目概述
用于为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人员每月发放养老金解困额和固定生活补贴。
2)立项依据
赣府发〔2021〕4号文件,赣退役军人发〔2021〕4号、5号文件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保障实施,业务人员每年据实调资并发放。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1.20万元,2022年18.50万元,2023年22.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提高本年度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促使企业军转干部群体总体稳定。
数量:补助人数=29人
质量: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100%
时效:补助资金按期拨付率=100%
社会效益: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感受我省党和政府的关心:定性值 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感受我省党和政府的关心
满意度: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满意度>=90%
6.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省级资金
1)项目概述
用于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结业后发放教育培训补助。
2)立项依据
根据(赣府发[2016]3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军区关于印发江西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财社指(2020)107号文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0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安置培训及提前下达2021年预算资金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该项目有上级财政资金保障,每年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64万元,2022年77万元,2023年7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本年度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通过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强化教育培训与就业创业的关联度,使教育培训工作在提升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技能中的作用更加显著。
数量:教育培训退役士兵人数>=20人
质量:补助足额发放率=100%
时效:补助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生活补助=9.3万元
社会效益: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定性值 有效改善况
可持续影响:保证退役军人就业生活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定性值 1年
满意度:退役士兵满意率 定性值 基本满意
7.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地方配套
1)项目概述
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2)立项依据
《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和江西省军人优待办法》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300万元,2022年300万元,2023年3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根据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和江西省军人优待办法,为了规范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工作,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以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数量:发放人数>=170人
质量:优待金足额拨付率=100%
时效:资金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义务兵家庭优金=300万元
社会效益:义务兵家庭生活情况:定性值 有效改善
可持续影响:义务兵家庭幸福感 定性值 1年
满意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对象满意度>=90%
8.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地方配套
1)项目概述
及时足额发放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鼓励和吸引我市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参军。
2)立项依据
庐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奖励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及时足额发放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鼓励和吸引我市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参军。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90万元,2023年90万元,2024年9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及时足额发放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鼓励和吸引我市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参军。
数量:大学毕业生入伍人数<=170人
质量:资金足额拨付率=100%
时效:资金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90万元
社会效益: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保家卫国:定性值 逐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提升部队士兵文化水平 定性值 逐年提升
满意度:大学生士兵满意度>=90%
9.符合安置下岗参战退役人员社保补缴资金——地方配套
1)项目概述
按灵活就业基数,为符合政府安置参战退役下岗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立项依据
市一届人民政府第 60 次常务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按灵活就业基数,为符合政府安置参战退役下岗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单位部分,保障对象基本养老生活。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20.4万元,2023年20.4万元,2024年20.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按灵活就业基数,为符合政府安置下岗参战退役下岗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单位部分,保障对象基本养老生活,保障社会和谐。
数量:补缴社会养老保险人数>=38人
质量:社会养老保险足额缴纳=100%
时效:及时缴纳率(%)=100%
成本: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额=61.2万元
社会效益:符合政府安置参战退役下岗人员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定性值 符合安置下岗参战人员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
可持续影响:保障符合政府安置参战退役下岗人员基本养老生活 定性值 有效保障
满意度:符合政府安置参战退役下岗人员满意度>=95%
10.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和社保医保——地方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
及时足额发放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和社保医保,真正把党和国家关心关爱转业士官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显著提高转业士官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2)立项依据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及时足额发放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和社保医保,真正把党和国家关心关爱转业士官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显著提高转业士官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14.4万元,2022年16万元,2023年1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真正把党和国家关心关爱转业士官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显著提高转业士官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及时足额发放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和社保医保。
数量:转业士官人数=8人
质量:足额发放率=100%
时效:及时缴纳率(%)=100%
成本: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和社保医保金额=46.4万元
社会效益:转业士官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定性值 转业士官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
可持续影响:提高转业士官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定性值 显著提高
满意度:转业士官满意度>=95%
11.春节、八一慰问金——地方配套
1)项目概述
对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企业退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发放春节每人200元,八一每人300元慰问金,企业军转干发放每人春节、八一各500元慰问金。
2)立项依据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在乡老复员军人和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家庭慰问金以及企业退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17]110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对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企业退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发放春节每人200元,八一每人300元慰问金,企业军转干发放每人春节、八一各500元慰问金。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77.9万元,2023年77.9万元,2024年77.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对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企业退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发放春节每人200元,八一每人300元慰问金,企业军转干发放每人春节、八一各500元慰问金。
数量:发放慰问金人数>=1400人
质量:按标准发放慰问金=100%
时效:及时发放慰问金=100%
成本:发放慰问金数额=46.4万元
社会效益:优抚对象和企业军转干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定性值 优抚对象和企业军转干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
可持续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定性值 成效显著
满意度:优抚对象和企业军转干满意度>=95%
12.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护理费——地方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
护理费标准: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按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50%确定;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按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40%确定;因病一至四级残疾的,按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30%确定。
2)立项依据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10】33号文件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每年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有关残疾军人护理费资金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当地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安排资金。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15万元,2023年15万元,2024年1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及时按标准发放分散供养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护理费,保障伤残军人生活。
数量:分散一至四级伤残军人人数>=7人
质量:按标准发放伤残护理费=100%
时效:补助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伤残护理费金额=45万元
社会效益: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定性值 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
可持续影响:保障一至四级伤残军人生活水平改善 定性值 有效改善
满意度: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满意度>=95%
13.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地方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江西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保障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每年及时发放门诊定额补助。
2)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江西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民发【2008】15 号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劳动保障厅 省卫生厅)文件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门诊补助发放标准、发放办法,由县级退役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根据对象类别、年龄结构、病情各类和现有医疗保障水平、经济水平等因素自行确定。发放金额为每人每年450元。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31.5万元,2023年31.5万元,2024年31.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及时按标准发放分散供养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护理费,保障伤残军人生活。
数量:重点优抚对象人数>=700人
质量:门诊医疗补助足额发放率=100%
时效:门诊医疗补助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门诊医疗补助费=94.5万元
社会效益:改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定性值 有效改善
可持续影响:提升重点优抚对象幸福指数 定性值 有效提升
满意度:优抚医疗补助对象满意度(%)>=95%
14.现役军人立功受奖慰问金——地方配套
1)项目概述
做好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送喜报工作,对当年荣立个人二、三等功的现役军人,分别给予每个家庭0.3万元、0.1万元慰问金。
2)立项依据
中共江西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的通知(赣退役军人组办发【2019】2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做好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送喜报工作,对当年荣立个人二、三等功的现役军人,分别给予每个家庭0.3万元、0.1万元慰问金。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3万元,2023年3万元,2024年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做好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送喜报工作,及时按标准发放立功受奖慰问金。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大力营造爱党爱国、尊崇军人、崇尚英雄、关心国防、热爱部队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励现役军人扎根部队建功立业。
数量:立功受奖现役军人数量:定性值 应发尽发
质量:立功受奖慰问资金发放足额率(%)=100%
时效:立功受奖慰问金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立功受奖慰问资金成本=9万元
社会效益:提升爱党爱国、尊崇军人、崇尚英雄、关心国防、热爱部队的浓厚氛围:定性值 有效提升
可持续影响:增强现役军人光荣感自豪感和使命感 定性值 成效显著
满意度:现役军人满意度(%)>=95%
15.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资金——县级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
提供资金援助。按照专款专用、科学公正、加强监管的原则,全面推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便捷、足额。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提供实物援助。包括发放衣被、食品、饮用水、医药等生活必需品,部分生产资料,以及提供临时住所等。提供社会化服务援助。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纳入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多元化、个性化帮扶援助。
2)立项依据
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提供资金援助。按照专款专用、科学公正、加强监管的原则,全面推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便捷、足额。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提供实物援助。包括发放衣被、食品、饮用水、医药等生活必需品,部分生产资料,以及提供临时住所等。提供社会化服务援助。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纳入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多元化、个性化帮扶援助。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5万元,2023年5万元,2024年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增强困难退役军人安全感、获得感和荣誉感,为保障他们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数量:困难退役军人补贴人数:>=10人
质量:帮助援助标准=100%
时效:帮助援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成本=9万元
社会效益:增强困难退役军人安全感、获得感和荣誉感:定性值 有效增强
可持续影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体现社会尊崇优待 定性值 成效显著
满意度:补贴人员满意度(%)>=90%
16.双拥工作经费及双拥创建专项经费——本地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全面总结、落实双拥工作各项任务,推进全市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实现我市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目标。
2)立项依据
中共庐山市委庐山市人民政府庐山市人民武装部关于印发《庐山市争创江西省双拥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字【2020】4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全面总结、落实双拥工作各项任务,推进全市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实现我市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目标。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20万元,2023年20万元,2024年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完成江西省双拥模范城创建各项指标任务,加快我市创建工作步伐,确保2023年我市双拥工作达到江西省双拥模范城创建标准。
数量:完成2022年度双拥模范城任务:定性值 合格
质量:双拥创建完成度:定性值 合格
时效:完成双拥创建任务及时率=100%
成本:双拥经费成本=60万元
社会效益:加强军民团结,军地合力促增长、保民生、强国防、促稳定:定性值 成效显著
可持续影响:驻市部队战斗力全面提升,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定性值 有效提升
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5%
17.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部队——县级配套
1)项目概述
进一步增强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走访慰问驻市部队。
2)立项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增强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走访慰问驻市部队。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进一步增强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走访慰问驻市部队。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15万元,2023年15万元,2024年1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完成江西省双拥模范城创建各项指标任务,加快我市创建工作步伐,确保2023年我市双拥工作达到江西省双拥模范城创建标准。
数量:走访慰问部队数量>=8人
质量:走访慰问率=100%
时效: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部队及时率=100%
成本:走访慰问部队资金成本=45万元
社会效益:营造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社会氛围:定性值 成效显著
可持续影响:增强巩固和发展新型军政军民关系 定性值 成效显著
满意度:部队满意度(%)>=95%
17.牯岭镇无军籍职工津贴补及遗属补助——县级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
及时足额发放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资金由地方财政负责解决。
2)立项依据
后司〔2011〕384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关于贯彻落实民发〔2005〕135号文件精神推进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的意见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及时足额发放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资金由地方财政负责解决。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7万元,2023年7万元,2024年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军队无军籍职工移交政府安置,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事关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地方各级政府和军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军队移交安置政策规定,推进移交安置工作进度,逐步实现按年度交接安置。
数量:牯岭镇无军籍职工和遗属人数=12人
质量:津贴足额发放率=100%
时效:津贴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无军籍职工资金成本=21万元
社会效益:提高无军籍职工生活质量:定性值 成效显著
可持续影响:无军籍职工生活质量提高 定性值 成效显著
满意度:无军籍职工满意度(%)>=96%
18.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属体检费——县级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
组织享受抚恤补助的孤老优抚对象以及残疾退役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士遗属等,每2年组织1次到县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让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2)立项依据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组织享受抚恤补助的孤老优抚对象以及残疾退役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士遗属等,每2年组织1次到县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让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5)实施周期: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4.5万元,2023年4.5万元,2024年4.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组织享受抚恤补助的孤老优抚对象以及残疾退役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士遗属等,每2年组织1次到县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数量:享受体检人数>=150人
质量:提升健康体检优质服务:定性值 不断提升
时效:组织健康体检及时率=100%
成本:健康体检资金成本=13.5万元
社会效益:健康体检对象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定性值 健康体检对象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
可持续影响:提高对象身体健康质量 定性值 成效显著
满意度:健康体检对象满意度>=90%
19.退役安置(军休及无军籍职工)项目
1)项目概述
通过下拨各项军休经费、提高1984年以来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下拨无军籍职工经费,提高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保持无军籍职工队伍基本稳定。
2)立项依据
九江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退役安置及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通过下拨各项军休经费、提高1984年以来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下拨无军籍职工经费,提高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保持无军籍职工队伍基本稳定。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101.7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通过下拨各项军休经费、提高1984年以来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下拨无军籍职工经费,提高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保持无军籍职工队伍基本稳定。
数量:补助军人离退休干部人数=1人
补助无军籍职工人数=11人
质量: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比率=100%
时效:军队离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及时拨付率=100%
成本:军队离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经费成本=101.77万元
社会效益:落实军队离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各项待遇=100%
可持续影响:保障军队建设需要,促进社会和谐 定性值 长期
满意度:军队离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满意率>=95%
20.追加三项抚恤事业费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九财社指(2020)34号关于追加三项抚恤事业费的通知。
2)立项依据
根据九财社指(2020)34号关于追加三项抚恤事业费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根据九财社指(2020)34号关于追加三项抚恤事业费的通知。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4.7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根据九财社指(2020)34号关于追加三项抚恤事业费的通知。
数量:补助人数>=1200人
质量:优抚生活补助应补尽补率(%)=100%
时效:优抚补助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补助资金成本=4.76万元
社会效益:促进社会和谐:定性值 长期
可持续影响:改善补助对象生活 定性值 有效改善
满意度:优抚生活补助政策知晓率(%)>=99%
21.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通过为部分退役士兵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解决部分退役士兵未参保和断缴问题,保障退役士兵享受相应的养老、医疗保险待遇。
2)立项依据
通过为部分退役士兵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解决部分退役士兵未参保和断缴问题,保障退役士兵享受相应的养老、医疗保险待遇。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通过为部分退役士兵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解决部分退役士兵未参保和断缴问题,保障退役士兵享受相应的养老、医疗保险待遇。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5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通过为部分退役士兵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解决部分退役士兵未参保和断缴问题,保障退役士兵享受相应的养老、医疗保险待遇。
数量:享受补缴退役士兵人数>=329人
质量:经费足额拨付率=100%
补缴经费按规定执行率=100%
时效:补缴及时性=100%
成本:经费补缴成本=57万元
社会效益: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情况:定性值 按规定补缴到位
可持续影响:促进社会和谐 定性值 成效显著
满意度:退役士兵满意度>=90%
22.退役士兵教育技能培训项目
1)项目概述
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技能培训,结业后发放生活补助,保证退役军人就业生活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2)立项依据
(赣府发[2016]3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军区关于印发江西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技能培训,结业后发放生活补助,保证退役军人就业生活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5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本年度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通过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强化教育培训与就业创业的关联度,使教育培训工作在提升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技能中的作用更加显著。
数量:教育培训退役士兵人数:定性值 应补尽补
质量:足额发放补助率=100%
时效: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生活补助资金成本=13.6万元
社会效益: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定性值 效果显著
可持续影响:促进社会和谐 定性值 成效显著
满意度:退役士兵满意度>=90%
23.退役安置生活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
对符合政策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2)立项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号7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
对符合政策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31.8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对符合政策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有效保障退役士兵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数量:退役士兵补助人数(人):>=64人
质量:补助足额发放率=100%
时效:资金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补助资金成本=31.87万元
社会效益: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定性值 效果显著
可持续影响:促进社会和谐 定性值 成效显著
满意度:退役士兵满意度>=9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1.50万元,比上年减少5.8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结余资金。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6、义务兵优待:反映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7、其他优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的支出
8、退役士兵安置:反映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9、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0、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11、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2、拥军优属:反映用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3、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4、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6、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反映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17、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对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优抚对象——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中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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