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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领导,全面压实责任
为进一步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我局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了局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充实了工作人员,明确了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规范流程,及时公布信息
我局始终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信息外,如实公开政务信息。我局在局信息网上完成了统计职能职责、班子成员分工、人事安排、统计法规等重要内容的公开,全年公开信息35条,同时向省、市统计内网报送信息78条次,形成统计调研材料、专题分析共24篇,较好地发挥了“信息窗、晴雨表”的作用。
(三)强化监督、提高信息质量
我局按照机关政务公开规定,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形式与范围、时限,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让干部、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了我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1条,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局指派专人及时将这条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庐山市统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四、存在的问题和2019年总体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有效推进,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较单一。公开信息大部分局限于月度、季度统计指标,统计分析等统计信息仍然较少,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的需求;二是信息公开重形式。大部分公开的信息都是按照政府办信息中心的要求而进行的更新,存在为完成任务而公开信息现象,本局的统计工作流程、思路、规划更新得不多。
(二)2019年总体安排
2018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制定考评方案,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推动干部职工多学、多写,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基层调研,使干部职工撰写出高质量的统计分析,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强的统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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