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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庐山市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为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我局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局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充实了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规范流程,及时公布信息
我局始终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信息外,如实公开政务信息。我局在局信息网上完成了统计职能职责、班子成员分工、人事安排、统计法规等重要内容的公开,全年公开信息17条,同时向省、市统计内网报送信息75条次,形成统计调研材料、专题分析共22篇,较好地发挥了“信息窗、晴雨表”的作用。
(三)强化监督、提高信息质量
我局按照机关政务公开规定,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形式与范围、时限,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让干部、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了我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2条,分别是申请公开《庐山牯岭镇相关信息》和《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局指派专人及时将这2条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庐山市统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四、存在的问题和2018年总体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政府、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较单一。公开信息大部分局限于月度、季度统计指标,统计分析等统计信息公开较少,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的需求;二是信息公开重形式。大部分公开的信息都是按照政府办信息中心的要求而进行的更新,存在为完成任务而公开信息现象,本局的统计工作流程、思路、规划更新得很少。
(二)2018年总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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