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0-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8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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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统计局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 2021-10-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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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0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统计局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唐乐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办主任罗杰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传达了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统计局党组书记赵睦贵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统计局党政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人员、退二线及退休干部代表参加。

唐乐指出,对统计局党组开展巡察,体现了市委对统计局党组的高度重视,是对统计局党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体检和有力促进。统计局党组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庐山全面进位赶超提供有力保障。本轮巡察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特别是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和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本行业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九江市委和庐山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被巡察单位要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巡察任务。

罗杰指出,巡察作为巡视工作在市县的延伸和拓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县党委对所管理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一届市委巡察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精准开展政治监督,有力保障重大决策落实到位、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一届市委巡察要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在具体巡察工作中,要在具体问题的辨析上准确运用政策以体现政治性,用政治的标准对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要坚持人民立场,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要把“三个聚焦”的重点与各单位职能责任串联起来,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责使命,对标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九江市委工作要求,看具体落实的措施和成效,着力纠正贯彻落实中存在的政治偏差。本轮巡察是二届市委开展的第一轮巡察,统计局党组织要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是实现市委“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保障,切实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积极配合,高站位推进市委巡察工作开局起步。

赵睦贵表示,一、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对市委第二轮巡察进驻统计局开展巡察工作,我们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统一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锤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推进统计工作进一步提升的宝贵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工作要求上来;二、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局党组班子及机关每一位干部,都要全方位、无条件地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三、不折不扣接受巡察监督,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本着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不隐瞒问题,让巡察组充分了解真实情况;四、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局上下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我们将照单全收,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根据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统计局开展巡察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至12月15日。期间,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15070256672,接访地点:政府一楼119室,每天接听电话及接访时间为9:00至17:30,电子信箱:lssxcz1@jiujiang.gov.cn,同时在政府一楼118室旁边设置联系信箱。

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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