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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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统计局2026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6-01-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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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统计局2026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庐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庐山市统计局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统计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庐山市统计局在庐山市委和庐山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统计工作。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各部门、各乡镇(场、处)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工作,负责各种统计调查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组织完成国务院统一布置的人口、经济等各项重大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每年一次的1%人口抽样等二十多项大型的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利用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统计资料,定期发布统计公报;组织管理全市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庐山市统计局内设2个,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股。

编制人数小计22,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小计22,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6,行政在职人数6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5,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庐山市统计局2026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统计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庐山市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5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54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人头费增加及人员工资薪酬正常调资。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庐山市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54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人头费增加及人员工资薪酬正常调资。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4.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万元资本性支出1.04万元。项目支出8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4.66万元,资本性支出18.8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2.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64万元;资本性支出19.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庐山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54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人员工资薪酬正常调资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4.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万元。项目支出8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4.66万元,资本性支出18.8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41.9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2.79万元,增长43.86%。增长变化原因为人头费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3.14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2.24万元、差旅费5.2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99万元、劳务费0.7万元、会议费1万元工会经费9.9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单位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6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特定项目情况说明

1.综合统计调查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全面完成专项调查工作、住户调查工作和劳动力调查工作。为地方党委政府了解掌握民生状况,制定实施惠民政策提供统计数据;在监测宏观经济运行、就业形势变化、民生改善等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做好申规入统工作,达到规模以上的企业能体现庐山市GDP发展,也为领导决策做出贡献。

   2)立项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3〕1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市、区)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设管字〔202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0〕125号)和《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 江西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赣调字〔2020〕42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

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统计局承担住户调查组织实施和数据审核等业务工作、承担劳动力调查组织实施、数据审核以及入户陪访等业务工作、承担上级下发布置的统计调查制度、综合经济核算、一套表联网直报和名录库维护等常规调查任务。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财政拨款44.6万元

2.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为取得真实可靠的调查数据,为市委、市政府了解掌握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状况、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政策及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统计数据支撑。

   2)立项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全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

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25〕9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九府办字〔2025〕43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农业生产条件;二是粮食和

大食物生产情况;三是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四是乡村发展

基本情况;五是农村居民生活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时期资料为 2026 年年度资料。此次普查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2025 年—2026 年)。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进行清查摸底等,为普查登记做好各项准备。二是现场登记阶段(2027 年 1—5 月)。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三是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主要是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四是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 年—2029 年),主要是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等。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财政拨款35.5万元

3.人口抽样调查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为准确、及时的掌握全国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加强人口监测预警和形势研判,为党和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完善有关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口信息支撑。为了真实准确的监测和反映我国的就业状况,为党和政府制定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提供基础依据。

   2)立项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5〕1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

一是固定样本跟访:通过年度追踪反映其人口特征与家庭生活质量变化的统计方式 。该调查可为人口统计、动态监测预警及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持。二是人口变动调查:通过约1‰的样本量收集人口数量、区域分布、迁移等基础数据,为制定教育、医疗、社保等政策提供依据。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财政拨款2.41万元

4.统计法治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统计法治宣传及统计执法的相关要求,切实提升我市统计法治水平和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2)立项依据

《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

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国统字〔2018〕170号)、《江西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统计系统区域性联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赣统办字〔2025〕31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

一是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常规性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包括线下法规解读会、线上宣传推送、宣传物料制作等,覆盖全市统计工作业务人员及重点企业统计负责人。二是统计执法工作:依据《江西省统计局“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办法(试行)》《江西统计系统区域性联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等文件精神,常态化开展本地区“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财政拨款1万元

二、2026“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庐山市统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9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99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6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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