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2-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598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2-07 16:24
字号: 〖大 小〗

庐山市统计局2025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庐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庐山市统计局2025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统计局在庐山市委和庐山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统计工作。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各部门、各乡镇(场、处)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工作,负责各种统计调查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组织完成国务院统一布置的人口、经济等各项重大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每年一次的1%人口抽样等二十多项大型的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利用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统计资料,定期发布统计公报;组织管理全市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庐山市统计局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庐山市统计局本级1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庐山市统计局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19,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3,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2,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7,行政在职人数6,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1,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5,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统计局2025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庐山市统计局202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庐山市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54.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1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54.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15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2025年列入部门预算特定项目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庐山市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54.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15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2025年列入部门预算特定项目减少。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1.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7.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3万元。项目支出42.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7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27万元,资本性支出2.5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67.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59万元;资本性支出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庐山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54.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15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2025年列入部门预算特定项目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1.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7.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3万元。项目支出42.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7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27万元,资本性支出2.5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9.1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53万元,增长28.86%。增长变化原因为:2025年公务员车补统一列入其他交通费用科目,往年列入其他工资福利科目,所以机关运行费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邮电费2.02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福利费8.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9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总额2.5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 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5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0无预算安排购置部门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特定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统计局工作经费项目是根据往年统计局机关运转经费测算,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确保统计局机关2025年正常运转,主要保障基本统计工作开展、食堂开支、工会经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2)立项依据市政府审批报告

3)实施主体庐山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统计局组织实施,主要保障统计局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以及人员福利等发放到位。

5)实施周期2025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42.79万元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庐山市统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9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99万元,比上年减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基本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部门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反映事业部门附属的独立核算部门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部门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