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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
庐山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统计局在庐山市委和庐山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统计工作。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各部门、各乡镇(场、处)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工作,负责各种统计调查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组织完成国务院统一布置的人口、经济等各项重大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每年一次的1%人口抽样等二十多项大型的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利用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统计资料,定期发布统计公报;组织管理全市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庐山市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0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无。2023年庐山市统计局设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服务股)和业务股(挂统计执法大队牌子)。
编制人数小计1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小计1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7人,行政在职人数6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数小计4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庐山市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77.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77.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1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2022年新招进在编在岗3人。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庐山市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77.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1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2022年新招进在编在岗3人。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8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0.11万元,资本性支出1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4.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9.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9万元;资本性支出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庐山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77.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1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2022年新招进在编在岗3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4.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万元。项目支出15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8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0.11万元,资本性支出1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庐山市统计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庐山市统计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7.5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53万元,下降20.53%。下降原因:根据九江市财政局压减文件要求,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费用按照比例压减预算。
机关运行费明细:办公费2.43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47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83万元,维修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福利费6.8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庐山市统计局项目情况说明
1.企业申规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用于“四上”企业申报业务培训、“四上”企业统计员业务培训和优秀统计员奖励等工作
2)立项依据:庐统字[2022]5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完成规上企业申报 40 家,有效提高庐山市 GDP 总量和增速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7万元
2.统计业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进行住户一体化调查、劳动力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以及常规统计报表,全面反映庐山市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状况、就业、失业状况,全面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
2)立项依据:庐统字[2022]9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配备辅助调查员进行记帐,配备调查员对调查点进行劳动力调查,对人口进行抽样调查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5.5万元
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为了全面掌握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覆盖经济各个行业胡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数据库系统。
2)立项依据:庐统字[2022]9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顺应国家国务院要求,联合庐山市各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街道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90万元
4.住户调查和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住户调查内容反映民生民情,调查结果是宏观政策制定、小康进程监测胡重要基础;人口抽样调查是人口统计工作的一种重要方法。
2)立项依据:庐统字[2022]9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配备辅助调查员进行记帐,配备调查员对调查点进行劳动力调查,对人口进行抽样调查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庐山市统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1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一致。
公务接待7.14万元,比上年增4.94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业务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行政运行:反映为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2210201):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及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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