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24418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7 09:00
字号: 〖大 小〗

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2670801,电子信箱:xingzihuanbao@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

1、主动公开情况概述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对外公开了生态环境领域的相关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部门概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部门文件、行政处罚等政务信息。在庐山市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数70余条,其中,污染防治8条,环境监测6条、环保督察11条,项目管理24条,行政处罚11条,其他事项10余条,无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概述

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概述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要求,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在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过程中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基础。庐山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平台建设情况概述

已开通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数1个,为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栏目,公布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保督察、行政处罚方面信息数量58条。且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分别发布相关信息327条和202条。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职业务人员,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再审查再梳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各股室联系沟通,确保各股室相关信息以及工作动态能及时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意见征集等栏目需要进一步完善补充。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等业务技能培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多请示、多对接、多学习,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规范日常管理。形成定期自查机制,做到没问题时定期自我检查,有问题时立行立改。同时做好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做到自查无遗漏、整改无死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1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