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1-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2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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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9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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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2670801电子信箱:xingzihuanbao@163.com)。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概述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对外公开了生态环境领域的相关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部门概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信息、部门文件、行政处罚等政务信息。在庐山市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数86余条,其中,部门概况3条,部门规范性文件4条(主要为转发上级环保政策及法律法规),行政许可项目21条,行政处罚9条,其他事项49余条,无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概述

2020,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概述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工作文件精神,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派专人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做到及时公开发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解: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把握重点,对人民群众关心、社会热度较高的领域进行重点公开。

2)、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2020年,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职能,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和审批、污染源监测、行政处罚、环境质量状况报表等政务信息,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并以市政府网站为载体,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环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庐山市环境质量状况。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http://www.lushan.gov.cn/)。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主要对最新的环保政策法规进行解读,方便了群众对政策的了解。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积极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舆论回应的责任、加强舆情的监测判断、提高回应实效、着手做好源头处置工作。对敏感信息、虚假有害信息等影响社会稳定和上级有关决策的重大信息,一经发现马上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平台建设情况概述

已开通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数:1个,为污染防治栏目,公布信息数量30条。且开通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分别发布相关信息152条和5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13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16

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68431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促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进一步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二是进一步加大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内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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