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1-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4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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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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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特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2670801电子信箱:xingzihuanbao@163.com)。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概述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对外公开了生态环境领域的相关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部门概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信息、部门文件、行政处罚等政务信息。在庐山市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数104余条,其中,部门概况3条,部门规范性文件4条(主要为转发上级环保政策及法律法规),行政许可项目33条,其他事项39余条,行政处罚25条,无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概述

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概述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工作文件精神,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派专人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做到及时公开发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解: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把握重点,对人民群众关心、社会热度较高的领域进行重点公开。

2)、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2019年,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职能,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行政处罚、环境质量状况报表等政务信息,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并以市政府网站为载体,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环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庐山市每月环境质量状况。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http://www.lushan.gov.cn/)。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主要对最新的环保政策法规进行解读,方便了群众对政策的了解。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积极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舆论回应的责任、加强舆情的监测判断、提高回应实效、着手做好源头处置工作。对敏感信息、虚假有害信息等影响社会稳定和上级有关决策的重大信息,一经发现马上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平台建设情况概述

已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1个,为庐山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且开通了新浪微博,发布信息数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3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3

2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28342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公民依申请公开部分未收取邮寄及复印等成本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够: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我局虽然2019年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2020年,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五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组织督促各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落实好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作用,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覆盖面。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以水、空气以及土壤环境信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环境监管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三大战役、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信息等七个方面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健全和完善新闻发布流程,推进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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