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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沁庐食品有限公司蛋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庐山市沁庐食品有限公司蛋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庐山市沁庐食品有限公司蛋液加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5日(5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2670801
通讯地址:庐山市沿山新区(3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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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庐山市沁庐食品有限公司蛋液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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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庐山市华林镇吉山村华林板岩加工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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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庐山市沁庐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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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江西赣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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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庐山市华林镇吉山村华林板岩加工园,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56′9.987″,北纬29°20′48.940″,项目占地面积12705m2,利用庐山市华林板岩加工园二期空地新建厂房,建设2条蛋液生产线及工程配套设施。项目设1台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以鲜鸡蛋为原料,经上蛋、清洗、打蛋、蛋壳离心、过滤、巴氏杀菌、CIP清洗等工序生产,建成后年产25000吨蛋液深加工产品。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环保投资339.2万元,环保占比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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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鸡蛋清洗废水、CIP系统废水、检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排水),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其中pH值从严执行6~8.5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其余外排至企业租用的池塘后用于农田灌溉。项目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其中pH值从严执行6~8.5。 (2)废气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30m烟囱排放(DA001);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封闭加盖,沿厂界建设绿化带,栅渣及污泥及时清运,污水处理站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值中“燃煤锅炉”要求;污水处理站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氨执行承诺限值。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空调机组、上蛋系统、打蛋机、巴氏杀菌系统、CIP清洗系统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蛋、废蛋液、蛋壳、过滤废弃物、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布袋、除尘灰、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废酸碱包装桶、检验固废、含油沾染废物和废机油)。不合格蛋、废蛋液、蛋壳、过滤废弃物、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灰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有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炉渣经收集后暂存于生物质燃料仓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货商更换回收,场区内不暂存;废酸碱包装桶、检验固废、含油沾染废物和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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