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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智能触控面板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庐山市智能触控面板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庐山市智能触控面板生产制造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5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2555509
通讯地址:庐山市沿山新区(3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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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庐山市智能触控面板生产制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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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庐山市科创园1期9#标准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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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西鸿明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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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江西赣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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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庐山市科创园1期9#标准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0′29.713″,北纬29°22′40.785″,项目占地面积11000m2,建设车载共模玻璃盖板及触控笔记本电脑滑鼠板生产线。项目以玻璃、聚碳酸酯(PC)、保护油、切削液等为原料,经切割、机加工、扫光、钢化、丝印、背胶、镀膜等工序生产,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万片车载共模玻璃盖板、500万片触控笔记本电脑滑鼠板规模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环保投资51.2万元,环保占比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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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扫光废水、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在排放口混合后,水质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进入鄱阳湖。 (2)废气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油、CNC机加工、丝印、烘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扫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油、CNC数控加工产生的废气采用微负压密闭车间+二级活性炭吸附+2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后排放;丝印、烘干产生的废气采用微负压密闭车间+二级活性炭吸附+25m高排气筒(DA002)处理后排放;扫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通风换气等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承诺执行0.5mg/m3。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开料机、CNC精雕机、超声波清洗机、纯水机、扫光机、钢化炉、半自动丝印机、全自动丝印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袋(箱)、扫光渣、废RO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含切削液捞渣、废硝酸钾、废油墨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袋(箱)、扫光渣、废RO膜、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含切削液捞渣、废硝酸钾、废油墨渣、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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