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4-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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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乡镇卫生院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庐山市华林镇卫生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4-3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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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乡镇卫生院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庐山市华林镇卫生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庐山市乡镇卫生院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庐山市华林镇卫生院)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30日-202559日(5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2555509

通讯地址:庐山市沿山新区(332800)


项目名称

庐山市乡镇卫生院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庐山市华林镇卫生院)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华林镇华林街西南侧

建设单位

庐山市华林镇卫生院

环评机构

江西启扬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华林镇华林街西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56′57.709",北纬29°22′2.94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门诊综合楼内部翻新改造化验室改造装修)、公用工程以及配套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处理设施、医疗废物暂存室等)。项目总投资176.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05%。卫生院现开设床位20张,现有门诊量约25人/天。项目改造完成后,病床数量和门诊量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是病区用水(门诊检验、住院病床、病床床品洗涤用水)、非病区用水(生活污水、中药煎煮用水)。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中和池等预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生化+MBR膜+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管网。

2)废气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时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道引至发电机房顶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水泵、配电设施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污染的输液瓶袋、药品包装盒、废中药渣)、危险废物(住院病房固废、门诊医疗固废、检验固废、废紫外线灯管、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MBR膜)及生活垃圾。未污染的输液瓶袋、药品包装盒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每半年定期清掏一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卫生院内进行储存。废中药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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