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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晨曦石材有限公司扩建烘干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九江晨曦石材有限公司扩建烘干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九江晨曦石材有限公司扩建烘干砂生产线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5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2670801
通讯地址:庐山市沿山新区(3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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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九江晨曦石材有限公司扩建烘干砂生产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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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星子镇晨曦石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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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九江晨曦石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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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江西省九环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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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星子镇晨曦石材,占地面积2300m2,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0′45.769″,北纬29°22′51.999″,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环保占比1.9%。项目新建1条烘干砂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楼、食堂)、储运工程(原料、成品仓库)、公用工程、以及配套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室、危废暂存室等)。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10万吨烘干砂生产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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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鄱湖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鄱湖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后最终排入鄱阳湖。 (2)废气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筛分粉尘、包装粉尘。烘干、筛分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烟气,直接进入烘干机内,烘干砂子后通过密闭管道,进入同一套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包装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的其他颗粒物排放限值和表3中无组织排放中颗粒物标准限值;项目天然气燃烧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给料斗、提升机、烘干机、燃烧机、滚动筛、风机、输送机、除尘器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筛分杂质、收尘灰、废布袋)、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生活垃圾。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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