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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宇盟精密制造年产2000万套光学模组智能产业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关于利宇盟精密制造年产2000万套光学模组智能产业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利宇盟精密制造年产2000万套光学模组智能产业链项目、庐山市海会镇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庐山市源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6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以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2555509
通讯地址:庐山市沿山新区(3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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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利宇盟精密制造年产2000万套光学模组智能产业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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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工业园鄱湖高新项目区科创园1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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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庐山市利宇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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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九江沐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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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工业园鄱湖高新项目区科创园,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29°22'47.921",E 116°0'17.935",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来样摆放区、质检台、清洗区、平磨区和抛光区等)、辅助工程(办公区)、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原辅料、成品仓库)以及配套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室等)。项目运营后年产2000万套光学模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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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排水等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中和+混凝沉淀)和纯水制备浓水以及冷却循环废水达到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送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排入鄱阳湖。 (2)废气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项目主要废气为喷保护油产生的VOCs和颗粒物、印刷及烘干产生的 VOCs、洗网及晾干产生的 VOCs以及贴底板工序产生的 VOCs。项目拟通过管道抽风形成设备内部微负压以对颗粒物及VOCs进行收集,先经过干式过滤装置(过滤棉,对颗粒物处理效率取90%)处理后,再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印刷有机废气通过丝印车间整室收集、烘干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洗网及晾干有机废气通过丝印车间整室收集,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贴底板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少,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有组织VOCs和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厂界VOCs排放参照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933-2015)。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开料机、精雕机、十一槽清洗机、七槽清洗机、十三槽清洗机、强化炉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玻璃、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含油桶、含化工原料的废包装材料、废硝酸钾、废洗网水、废丝印网版、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水处理污泥、废抛光液)。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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