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环境监测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4-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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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6年第1季度)

发布日期: 2026-04-2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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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水质状况报

2026年第1季度)

一、监测情况

2026年第1季度,庐山市共监测一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庐山市鄱阳湖型砂厂取水口),属于湖库型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饮用水源取水口设置了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监测项目: pH、氨氮、二甲苯、三氯苯、电导率、二硝基苯、粪大肠菌群、硝基氯苯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镉、汞、铍化学需氧量、硼挥发酚、钒、五日生化需氧量、钴、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钼、钡、硫化物、铊、阿特拉津六价铬、硝基苯、锰、镍、铅、氰化物、溶解氧、砷、水温、铁、铜、透明度、硒、五氯硝基苯、硝酸盐氮、锌、叶绿素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浊度、总氮、总磷、苯并(a)芘、无机阴离子(Cl⁻)、无机阴离子(SO₄²⁻)、锑、对溴氟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四氯间二甲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乙烯、硝基苯、甲苯、石油类、氯苯、甲醛、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化碳、四氯乙烯、异丙苯、林丹、滴滴涕72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经监测,2026年第1季度的庐山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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