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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环保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市委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环保局积极践行新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创新体制机制和环境管理方式,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加快推进大气和水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狠抓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固废清查工作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改工作 。
根据生态环境部督察问题确认单,我市有四个整改问题:即温泉镇阳武庙湖边堆放小油桶,鄱阳湖西大道有坑埋生活垃圾、建筑混合垃圾,南门码头露天堆放油桶,白鹿镇波湖村神灵湖岸坡堆放建筑垃圾。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标准长江生态环境安全,我局积极与白鹿镇、温泉镇、蓼南乡、市城管局等部门进行沟通,按照各地各部门职责,列出详细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期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并一一制订具体整改措施,对存在的固废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组织清理处置,现已全部清理到位。针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庐山市鄱阳湖型砂厂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具体实施要求进一步予以明确。同时,向九江市政府和省政府报送了《庐山市鄱阳湖型砂厂取水口口饮用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目前,在完成的鄱阳湖型砂厂取水口可研及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已经着手项目招投标工作;二是我市正在积极与省、市政府汇报沟通,争取在短期内获得老取水口取消和新取水口设置的批文;三是协调推进庐山山上和山下的整治工作,按照标准和规范,明确了两地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确保同步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改各项工作任务。四是按照水源地管理要求,严禁水源地上游2公里采砂、旅游开发等,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完成风险防控,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二)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为了全面完成九江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将减排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同时重点监控涉及废水、废气、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监督管理。一是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及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建设,结合新城区建设、棚户区和旧城改造,解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深度挖掘减排潜力;二是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完工并投入运行; 三是强力推进减排工程实施。沿湖三个乡镇(蛟塘镇、星子镇、海会镇)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工并投入运行。
(三)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一是印发了《庐山市“四尘三烟三气”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各相关单位任务安排、工作要求、完成时限。二是要求企业完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2、加大对园区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力度。一是对九江思麦博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九江乐胜有限公司、庐山市轩庐家具有限公司等涉及废气排放的企业进行重点治理并对这些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思麦博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正在对印刷车间进行维修,投入整改资金100多万;轩庐家具已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乐胜有限公司目前正在上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目前正在整改中。二是严控环保石材产业园区粉尘加工。我局在检查中如发现有未安装粉尘处理设施或未在粉尘处理设施有效范围内加工的,一律进行停产整治。目前企业已新增粉尘处理设备50余台/套,搭建彩钢瓦棚/帆布篷50余间。并嘱咐工人一定要规范石材粉尘处理模式和操作流程,确保工人身体健康和达到“粉尘不外扬”的治理目标。
(四)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1、对市综合工业园区的涉及工业废水排放的企业星子宏祥釉料有限公司进行重点监管提出了整改要求,该公司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雨污分流系统,所有场地雨水全部流入该公司池塘内然后用泵回抽至污水处理处理系统,所有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级A标排放;二是完善了在线监控系统,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与九江市环保局联网,同时在线监控系统已通过验收。
2、严控石材园区污水,确保石材污水零排放。自今年2月份以来,我局对石材园区企业加强监管,一是与所有石材企业签订环保责任书,从建设项目管理、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及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同时对照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对相应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什么处罚都一一进行了宣传,让企业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对所有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三是通过日常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检查与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到目前为止已办理涉水企业2起,处罚决定书金额20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人。
3、全面部署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国考、省考断面和我市13条考核河道的具体工作要求,以及根据江西省环保厅《关于确保消灭劣Ⅴ类水工作任务的函》、《全省消灭劣Ⅴ类水行动以来仍出现劣Ⅴ类水、Ⅴ类断面情况表》,对我市境内出现Ⅴ类水情况,要求龙溪湖和蓼花池水域的渔业养殖户采取人放天养的方式养殖,禁止向龙溪湖和蓼花池水域投放粪便等有机饲料。
(五)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1、开展“清河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以水污染综合防治,清理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清河行动”,分区域、流域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督促各责任主体整改到位。此次行动共出动挖机、铲车20多部,检查人员40余人,有效净化了鄱阳湖河道环境,截至目前已圆满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2、加大石材加工及开采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是约谈矿山企业。为切实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蓝天”工程,2018年6月4日,我局组织召开约谈会议,对东牯岭矿山四家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对企业整治情况、当前严峻的环保形势、严格的环保要求认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通报,明确环保整治标准。二是加大对青石开采、加工企业综合整治。按照属地原则,从6月1日开始,横塘镇、蛟塘镇、华林镇对无手续、治污设施简陋、环境隐患较大的青石矿山开采企业进行断电和拆除。下发了400余份限期拆除通知书,关闭了青石加工采矿点104家,拆除切断20台矿山输电变压器、捣毁电线杆60余根、剪断电线2万余米;
3、开展“小散乱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环保、工商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及“十小”企业实施专项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和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环保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严格落实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生产原料等要求,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现永久淘汰关闭粘土砖瓦生产企业32家。对立案查处“小散乱污”环境违法企业6起,移送公安机关查办1起,行政拘留环境违法嫌疑人1名。
4、开展环境执法“零点行动”。为消除正常工作日的执法监管盲区,严厉打击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和直排、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以来,庐山市环保局多次开展环境执法“零点行动”,分组分别对综合工业园区、环保石材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市区各医疗机构、矿山及沿鄱阳湖企业排口进行检查,全面排查存在的环保问题和隐患。共突击检查49家企业,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5、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环境投诉举报和信访工作,规范投诉受理、问题沟通、现场调处、答复回访等工作环节,完善跟踪督查机制。解决了社会关注度高、投诉相对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今年上半年共受理信访案件45件,其中41 件已按要求回复,及时解决了群众所反映的与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污染问题。
(六)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
一是围绕监测计划,上半年完成了省、市下达的饮用水、地面水的例行监测任务;二是对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维护,将空气质量数据准确、有效并及时上报;三是积极强化国控企业的污水排放监督监测,每月对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采样监测,为相关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四是每个季度对市自来水厂的取水口进行采样,并送至九江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在我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供市民随时了解饮用水源水质状况。五是每个季度对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采样监测,将水样送至九江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及时掌握省控企业的排污状况。六是对全市饮用水源地水源断面进行了严密监控,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同时,积极搞好执法性监测,对信访查处、污染事故处理等提供了大量科学、准确的数据。
(七)做好污染源前期准备及普查清查工作。
一是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起草了普查实施方案,完成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工作,通过张贴条幅、单位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等方式对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宣传,并积极参加省市举行的各类培训。二是全面开展清查建库工作。首先对国家下发的名录库进行核查筛选形成清查底册,对照清查底册进行现场清查,目前清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待整理审核后录入系统上报市污普办。三是积极做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招标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启动第三方服务采购招标工作,预计6月中旬可挂网招标。
(八)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活动
我局既充分利用宣传栏、广告画等宣传工具做宣传,并发起了环保宣传进村居、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且在 6月2日,我局在市紫阳广场隆重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庐山篇)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主题活动——沿鄱阳湖岸捡拾垃圾。大力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的理念,鼓励广大市民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环保的点滴做起,让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事务,共建共享美丽中国,引来了大量群众的关注,有效提环保意识。
(九)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工作力量,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进一步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了全局系统风清气正、清正廉洁,有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环保局党组关于2018年九江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全局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2、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迎七一”讲党课专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同时,加强业务能力培养,实行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轮流授课。
3、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5月10日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作风问题进行“大起底”,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坚持聚焦聚力、立行立改、抓长抓细,切实抓好作风问题的整改落实。解决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我局作风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全市的环境形势还很严峻,环境质量状况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敏感问题越来越多,特别是结构性污染,治理投资大、见效慢。二是部分企业不能保证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转,与环保部门躲着干,偷排漏排、违法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噪声扰民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城区居民区附近的噪声超标排放,影响居民休息,引起群众不满,增大了环保执法的难度。三是有的企业不履行环保审批手续,不执行“三同时”,擅自开工建设,造成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重点打好三大战役。以环境质量为核心,下大力气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等污染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按期完成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是加快推进违法“小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工作,市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达标范围内。三是强化水污染治理,完成劣V类水的治理,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四是深入推进土壤、农村环境保护,按要求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二)推进环境保护多元共治。修订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健全调度督查、通报、约谈等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全市重点污染源监管,督促企业履行防污治污主体责任,加大一线执法力度,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对不达标企业、违法企业进行曝光。严守环境安全底线。加强环境社会风险排查预警、源头预防和应急处置,防范环境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三)全面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工作。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继续梳理、查找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整理完善工作资料。在督察组来我市现场督察期间,配合做好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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